表1事业部组织结构中事业部与总部定位表
权限管理内容功能定位
事业部完全的经营自主权生产经营活动(设计、生产、销售等)利润中心
总部重大事项的控制与监控权战略发展方向、人事决策、财务监控、协调与服务
第三个问题,斯隆在通用汽车公司改革指导性文件――《组织研究》中,对事业部制管理实践进行了研究。其中,斯隆提出事业部制管理模式是“协调控制下的分权运营模式”的概念。具体来讲,斯隆提出事业部制管理有两条原则:
(1)每一作业单位的主要经理人员的职责应该不受限制。――作业单位分权化
(2)某些中央组织职能对公司活动的合理发展进行恰当协调。――参谋服务部门集中化
因此,“集中决策,分散经营”为事业部制管理的最核心原则。
事业部制管理模式设计的前提:必须确保总部的三大权力
为了保证“协调控制下的分权运营模式”的实现,首先明确总部必须拥有哪些基本权力。为了保证总部在管理模式中对各个事业部有效控制,我们认为,总部基本权力应包括:重大决策权、合理监控权、高层人事权。
1、重大决策权:即总部对各个事业部在战略方向、重大战略性项目等重大经营管理问题上的决策权力。
2、合理监控权:即总部对各个事业部合理的监控权,主要体现在财务监控与业务监控(业务监控权,指对业务经营状况的知情权、整体经营业绩的考核权等)。
3、高层人事权:即总部对各个事业部高层管理人员(包括事业部的财务人员)的任免权、奖惩激励权等。
该三种权力不仅是总部所拥有的核心权力,而且是总部所拥有的最底线的权力。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总部对事业部的管理就不会出现失控的问题。
事业部制管理模式设计的三大核心――组织结构、权限划分、控制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