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销售部门普遍存在货物与货款的管理搅在一起的问题,一并称作货款管理。其中,最流行的一句话是:没有货,要有款;没有款,要有货;二者都没有呢?就将其他的货物抵货款。
除此之外,货款搅在一起的其他表现还有:业务人员回了一些款就要求给客户发货,至少要发等价值的货物给客户;公司如果不发货给客户,业务人员就无法回款,等等。这种将货物与货款的管理搅在一起的做法是有害无益的,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试问,如果客户没有其他的货物该怎么办呢?试问,把别的厂家的货物抵作我们的货款怎么计价呢?这些抵款的货物怎么变卖?产生的直接损失怎么办?等等。
货物与货款的管理,二者本来是分开进行的。我们知道,货物管理涉及的是物流领域,货款管理涉及的是资金流领域。可以说,货物与货款的管理是营销管理中二个不同的管理领域。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货款管理确切地说是应收帐款的管理。也许有的人回说,我们也不想将二者将搅在一起,面对市场代销体制,我们没有好的办法,因此,将货物与货款的管理搅在一起的做法也是无奈之举。如何将货物与货款分开操作不再搅在一起呢?
一、实施信用期限管理
采用信用期限的管理办法就是很好的出路。我们在营销中都有一个授信额度的管理办法,这于信用期限有些相似,但也有区别。信用期限的管理是对应收帐款的全程时间管理,以帐龄分析为控制要点,强化了过程和结果二个方面的控制。授信额度的管理是一种应收帐款的最高限额管理的方法,更多的是强调事前和事后结果的管理,缺乏事中过程控制。
货物销售的问题与给予客户信用期限的支持问题是根本不同的二个问题,二者要严格区别。给予经销商信用期限的支持是不能视作给予货物的支持!许多时候,我们把给予信用期限的支持当作给予一定的货物的支持,这混淆了货物与货款的分开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造成货物与货款搅在一起管理的根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