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律师队伍不稳,影响整体发展
目前的律师大都注重个人业务创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所里和其他人不闻不问,合伙人之间、合作人之间相互了解不够,缺少联系和沟通。有的还会因经营思想和发展理念的差异导致合伙(作)人的不合,在律师事务所的重大问题上产生分歧,发生没有硝烟的“战争”。如律师事务所初办时,大家还能同甘共苦、共患难,使业务顺利的展开。几年之后,有了一定的原始积累,钱包鼓起来之后,问题也就多了:我想买汽车,你要置办公楼,他则要多分配,有的计划去进修,有的则打算重金引进人才等等,这种不同想法往往会在合作(伙)人之间伏下潜在的裂痕,或多或少地影响大家的情绪。一旦有人另起炉灶去实现他自己的理想,对原来的所都是一种打击,造成队伍的不稳定。律师队伍缺乏相对稳定性,人员流动过大,也影响了律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影响了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发展。
四、重分配、轻积累,短期行为较突出
有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缺乏长远的奋斗目标和打算,没有正确处理好国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受利益驱动存在着重视个人经济利益的情况。他们没有把律师行业当作一种事业去追求、去奋斗,没有作为一种长久的发展打算,而只是把从事律师工作当作维持生计或挣钱的手段,只注重个人的收益分配。有的律师对标的大、收费高的案件争着办,而对收费较低的案子不屑一顾,少办或干脆不办,有的律师甚至乱收费、多收费,收费不办事或办案不负责任,引起一些当事人的不满,损害了律师的形象。有的律师事务所挣了钱全部分进律师的腰包,所有的支出再从律师个人的腰包里往外掏,搞分光用光,忽视或轻视律师事务所必要的财产积累。有的律师事务所为了鼓励多创收,在业务收入方面提高提成,因重分配、轻积累,以至于无法进行律师事务所的基础建设和人才培养,律师事务所缺乏凝聚力和活力,律师没有后备力量,从而影响了律师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