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司财务人员经常性的回避;
5.付款比过去延迟;经常超出最后期限;
6.多次破坏付款承诺;
7.经常找不到公司负责人;
8.公司负责人发生意外;
9.公司决策层存在较严重的内部矛盾,未来发展方向不明确。
10.公司有其他的不明确赢利的投资(投机)如:股票、期货等;
11.不正常的不回复电话;
12.开出大量的期票;
13.银行退票(理由:余款不足);
14.应收帐款过多,资金回笼困难;
15.转换银行过于频繁;
16.以低价抛售商品(低于供货商底价)
17.突然下过大的定单(远远超出所在区域的销售能力);
18.发展过快(管理、经营不能同步发展);
当经销商出现以上危险信息时,厂家采取果断、迅速的应变措施,可以降低应收帐款的回收风险。
销售人员的监管
拖欠时间(月)123691224
成功率93%85%73%57%42%25%13%
一、加强销售人员的原则性:
在实际的销售管理过程中,我们会感觉到销售人员总是帮助经销商向厂家索要更多的利益。销售人员如何处理厂家与经销商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我们经常听到:“厂家和经销商要达到共赢”,可是要真正做到这一点谈何容易。所以销售人员在同经销商维持良好的客情关系的同时,一定要加强他们的原则性,也就是销售人员的同情心和职业道德之间的关系,不折不扣的执行公司制定的销售政策(应收帐款管理)。
二、加强销售人员的回款意识:
我们应该销售人员培养成良好的习惯:货款回收期限前一周,电话通知或拜访负责人,预知其结款日期;期限前三天确定结款日期,如自己不能如约应通知对方自己的某一位同事会前往处理,如对方不能如约应建议对方授权其他人跟进此款;在结款日一定按时前往拜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