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A决定,凡是对销售JP新品表现得积极主动、业绩比较好的经销商业务员,均会获得销售奖。销售奖设置了多个奖项,几乎把老王参与经销JP产品的业务员(约占全部业务员的1/3)都涵盖在内,其中最高奖可达1000元(与业务员的底薪相当)。
由于奖金颇丰,业务员对这笔收入产生了依赖性,他们开始将JP产品作为重头戏,对A的指令严格执行,并在业务上出现了互相赶超的可喜局面。
A颁发奖金的背后意图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顺我者,不仅可以获得物质奖励,还会成为A的重点培养对象;而逆我者,不仅在经济上受到“打击”,还可能因“不合流”而受到孤立。
老王感到业务员不再像从前那么听话了,意识到这是业务员的经济大权被转移的结果,于是提出要回颁发奖金的主动权,办事处当然不干。经过协商,老王可以亲自把奖金交到业务员手中,但办事处仍负责奖金的考评。
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老王的要求,但业务员也都清楚,钱还是办事处发的,谁出面颁奖只是个形式而已。
偷梁换柱,控制业务主干
通常,经销商老板对业务上的顶梁柱格外器重。但是,优秀的业务员在业绩和收入达到一定高度之后,往往追求更高的成长空间和“成就感”,而这种需求很难在经销商那里获得满足,因此业务骨干的流动性一直很强。而管理上更规范、有较大的晋升空间等优势的企业,则是经销商业务骨干的主要流向。
于是A公司提出,为了长期激励经销商业务员,经销商业务员可以纳入A的整体人力资源规划。换句话说,经销商的业务员只要业绩突出,就可以成为A的员工。
老王对此表示反对:企业把表现好的业务员挖走,实际上是在挖经销商的墙脚,将直接影响到自己业务的开展和队伍的稳定。
为了打消老王的顾虑,A承诺老王,这些喜获晋升的业务员将继续负责老王的市场,而且如果老王需要,可以代替老王招聘并系统培训业务员,以填充其离职人员的空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