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杆法是许多世界著名企业经常使用的竞争对手分析方法,也是企业培养竞争优势的有效方法之一。同时,这种方法也能完全用于企业内部流程各环节的业绩对比和评估。例如一个跨国企业在不同国家开展同样的业务,因此在这个企业内部也可以设立一个标杆单位,让其他相同业务的单位作为效法的标杆。这样做可以在企业与外部竞争对手进行标杆法对比之前建立信心。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竞争对手作为标杆对象。那么也可以采取如下办法。
●与一个与本企业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地区或外国企业进行标杆法研究对比。例如北京一家公共交通公司可以把上海一家同等规模的公共交通公司作为标杆对象进行对比研究;荷兰的一个发电企业可以与日本或美国的同类企业作对比研究;中国的一家医药连锁店可以与美国或英国的医药连锁店在某些业务和服务环节上进行标杆法的对比研究。[下一页]
●由于标杆法主要侧重于企业的业务流程层面,因此在不同行业但操作流程类似的企业之间也可以进行标杆法比较研究。同一行业中的企业可能在某些运作流程方面处于领先位置,但另一些流程环节可能不如其他行业企业的先进,因此行业之间相互学习是非常必要的。
总之,将标杆法应用于竞争对手分析,目的不是为了复制对手的某些管理和操作程序,而是将别人好的解决方案和经验借鉴到本企业的经营管理环节中来并加以改善,其最终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本企业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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