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上上下下都在喊一个口号,即“做大做强”。但我国企业界一个很残酷的现实是做大做亏,做大做垮。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因为企业规模越大,管理层次就越多,加上企业分布区域更广泛,委托——代理链条就延长,在一根根较长的委托——代理链条上,集结着众多的有可能捞一把就走的人,即所谓的代理人。
在这里,之所以用“有可能捞一把就走”来描述代理人,其中包含了以下几点:
其一,代理人有决策权,具备了捞一把就走的有利条件;
其二,代理人有信息优势,他可以用所掌控的信息优势欺骗委托人。当他捞的还不是很多的时候,委托人很难发现,继续委以重任;
其三,如果整个社会信用环境很好,如果代理人的职业操守很好,他不会辜负委托人的期望,不会捞一把就走;如果整个社会信用环境较差,如果经理人素质较差,则他一旦有任何权力,都会放大使用,以权谋私。
其四,国家的法制是否健全,执法是否严。如果法制健全,执法较严,代理人的任何违规,都会受到法律严惩,则绝大多数代理人有了权力之后,都不敢捞一把就走。比如,如果国家有职业经理人的竞业限制,即离开现有企业之后,几年之内不能到竞争对手的企业工作,则整个社会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把企业技术和客户带走,自己另起炉灶,与原有企业对着干。
其五,管理水平。如果企业的管理水平很高,企业长大一倍,管理水平提高1.5倍,这样,即使管理层次较多,委托——代理链条较长,代理人也没有多少空子可钻。
以上说明,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代理人具有“捞一把就走”的条件,企业规模越大,委托——代理链条越长,有可能“捞一把就走”的人就越多;这种可能是否变成现实,在多大程度上变成现实,那就看这个社会的信用环境,职业经理人的素质,法制状况,管理水平等。而目前的中国社会,信用状况并不理想,职业经理人的素质有待提高,法律有待完善。正因为如此,我在前几年曾提出在当年的中国社会,在相当一部分行业内,“小狗经济”有优势。浙江经济之所以充满生机充满活力,浙江的许多产品之所以具有国际竞争优势,能把美国、日本、欧洲的企业打败,就是因为家族模式是浙江经济的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