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合作型企业的中层,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中层自己不用别人讲,就能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中层是企业改革前进的推动力(“动力中层”);第二种是中层自己由于能力和水平所限,发现不了问题,但一经外界指出问题,就马上积极地去实施新方案,本身从原来的企业改革前进的阻力自动转化为前进的推动力(“摩擦中层”);最后一种是中层表面上是由于能力和水平所限,发现不了问题,但实际上是对问题一清二楚,就是不愿或没有动力去解决问题,而且,经外界指出后,也不愿去改正,想方设法地维持既得利益(个人利益、小单位团体利益或桌子底下的利益),因而,成为企业改革前进的阻力(“阻力中层”)。所谓决战在中层,对企业高管人员和管理咨询公司的顾问而言,就是要找出第一类“动力中层”,予以重用和表彰;辨别出第三类“阻力中层”,予以清除和淘汰;从而争取第二类“摩擦中层”少一点阻力,并积极润滑起来。对于一个企业的采购系统和销售系统,就是要不断提高“动力中层”的比例,至少达到50%;不断降低“阻力中层”的比例,理想状态是低于20%;不断转化“摩擦中层”为“动力中层”,理想比例是低于30%。
中层对于企业发展特别重要的第三类企业,就是发展速度快、地理区域跨度大的“快速地理扩张型企业”。第一类“流程型企业”和第二类“多外部合作伙伴的企业”,其中层都是属于“眼皮底下的中层”,也即通常概念中的中层。但对于第三类“快速地理扩张型企业”的中层而言,已经不是一般的中层,里面有的人开始随着规模的扩张而升格为上中层。在他下面还有中中层,可能还有下中层。从某种意义上讲,在某个特定的区域内,他就不是中层而是高层。这时,那些我在“决战在高层”一文中所言的五种类型和三种素质都是适用此中层了。这一类企业的典型例子就是跨国公司在华企业的老总。大中华区总裁或中国区总经理在跨国公司中,都是中层,但在中国大市场中,是高层。因此,不同的跨国公司的中国总经理是很不一样的。第一类充其量是个首席代表,只负责政府关系,品牌宣传,市场开拓,没有独立经营权,其中国事物决策者可能在香港,也可能在新加坡,称为“首代型”。第二类是个职能较全的生产型厂长,只管生产,不管销售,称之为“厂长型”。第三类是总经理,但没有新产品研发和产品战略权,主要是生产和销售产品,按总部既定的总体战略走,可以在市场营销上有自己独立的战略,称之为“营销总经理型”。第四类是总裁,有生产销售权,还有战略产品权。只是没有投资决策权,称之为“总裁型”。第五类是各种权力全都有,投资权有一定限度的“董事长型”。所以,对于MBA去求职或职业经理人跳槽跨国公司,应当要从骨子里清楚这家跨国公司在华老总的真正权力。对于想从跨国公司挖老总的中国本土企业,就是在动手挖人前,要看清其原来职位的真正工作职权范围,因为这就可能决定了他(她)的经验丰富与缺乏,能力大小和水平高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