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有股减持引发的会计域反应及启示

   2023-05-12 互联网3620


  2.任何行政决定的做出都要以行政决定部门和主管人员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权力保持相互对称,要加强司法介入的力度则必须保持法律制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但要避免司法制度与社会经济现实出现二元对立与分化。

  3.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应按照一定的透明度标准充分披露信息,以满足信息真实性的质量要求。由于有关透明度的标准归纳起来有50多项,因此必须对关键性的标准及相关指标予以明确,其中对企业行为和文件透明度标准的研究是当务之急,公司治理评分(包括概念、标准、方法三方面)又是重中之重。

  4.在一个高透明与竞争性的市场环境中,自律往往比强制监管更有效。一定程度的放松管制对于提高透明度非常重要。理论上讲,一个企业只要做到了充分透明度,无论经营好坏,都可以上市。因为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行为,从监管角度来看,比其业绩更重要,业绩只是其自身问题。当前政府应尽快使企业上市成为高透明度的自由选择。

  5.透明度与信用、责任、创新和信息等诸价值概念密切相关,是一个全面、综合性概念。比如,决定透明度制度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相关执行主体的道德意识,即“诚信”程度,制度经济学的术语就是“第一方监督”。又如,持续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主体为公司董事会,若出现违规违法,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监事会都应承担相应责任。

  「参考文献」

  [1]青木昌彦(美)。为什么多样性制度继续在演进[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北京:2001年6期。

  [2]汪丁丁。会计制度怎样演变[J].财经,2001年5月号。

  [3]张曙光、汪新波。国有股减持:方式重于价格。中国经济时报[N].北京:200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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