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管理到二批。
其一,在保证二批由总分销商直接供货、结算、管理的前提下,使二批有直接向自己通报市场情况、竞争状况及提出产品、营销推广建议的权力。除此之外,自己也应该多亲临二批环节,以更真实了解自己产品的二批的进销存、总分销商的作为及来自市场前沿地带的更真实建议。
其二,要以相对总分销商外的额外培训、旅游、物质等奖励来监管好二批,以藉此增加二批商的向心力。因为二批商是竞品已经扎堆的环节,二批商的主观能动性直接影响到总分销商的业绩及自己的市场收益。
其三,要为二批商的分布区域、销售品牌(尤其是所销售的竞争品牌)、下游渠道资源、人员构成、资信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档案。因为二批环节可能就是对手大做文章的地方;因为二批的变化较为直接地反映了市场竞争及自己产品销售情况的走势;因为二批中的某一员可能就是优胜劣汰出来的下一个总分销商;因为管理二批比管数量呈几何级增长的零售终端商要方便和容易得多。
4、对窜货、低价倾销严厉与及时的处理。
5、导入“政权分销商”考评系数,对分销商进行实效的评议,以为奖惩及优胜劣汰提供参考依据,以为更好地监管分销商提供更明确的目标及其方向。本考核系数视产品行市阶段的不同,分为适合于市场成长期(含导入期)和市场成熟期(含衰退期)的两种考评系数。
1)、适合于市场成长期(含导入期)的“政权分销商”考评系数=月度销售增长率+网点增长率+促销费用有效率+宣传费用有效率+回款比。
2)、适合于市场成熟期(含衰退期)的“政权分销商”考评系数=月度销量增长率+回款比+倾销比+窜货比+市场支持费用使用比+市场支持费用产出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