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评估办法

   2023-11-15 互联网1870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8分):

  1、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列入党建责任目标,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实行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2分);

  2、及时调整党政领导班子责任范围,对责任内容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严格实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3分);

  3、全面落实“六个机制”,积极探索构建教育与监督、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并严格执行(3分)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10分):

  1、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2分);

  2、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并作出廉政承诺(2分);

  3、健全廉政谈话制度,乡镇领导对所管理的责任对象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并有记录。加大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监督力度,有效减少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现象,乡镇领导(含非领导职务)年内出现违纪违规的,该大类不得分(2分)。

  4、按照上级部署,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治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4分)。

  三、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20分):

  1、领导重视。党委、纪委重视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乡(镇)领导亲自接待和解决联名信、集体访,亲自组织和协调信访举报件的查办工作,有“领导接待日”制度(1分);

  2、基础建设。乡(镇)有群众来访接待室,所辖行政村有接待群众来访的场所(1分);

  3、机构健全。乡(镇)和行政村信访网络健全,配备有2-3名信访联络员,乡(镇)纪委届内培训信访联络员不少于1次(2分);

  4、提供线索。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职能,为查办案件提供案源(2分);

  5、解决问题。年内无信访积案,无集体越级信访,年内信访初查转立案至少1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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