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是企业单方与劳动者集体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针对经济性裁员,各国的法律对其条件、程序以及补偿措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因而留给企业裁员自由裁量权与灵活性就变得很有限,但却依然有"笑着离开惠普"、"联想不是我的家"的反差。这其中,正是HR发挥作用的结果,企业HR可以让员工安静而体面地离开,让企业在裁员中不仅能收获成本的节约,也能取得公众的理解。HR可以施加干预的主要有以下四个环节,四个环节环环相扣,就形成了企业独具特色的裁员方案。

(一) 如何筛选被裁者?
众所周知,裁员是为了企业在未来更好地生存。企业HR最好转变视角,抱着选出企业最需要的优秀员工然后留下的心态,而不是找出被裁者然后裁掉。因此,应该首先考虑企业的需要和职位的需要,然后才是"什么样的员工应该留下"这个问题。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从以往业绩,员工技能、能力和价值观与组织的匹配程度,以及对组织的认同等三个方面来分析。尤其是要基于未来导向,找出与组织未来战略需要的人,我们也称其为核心员工。而对于那些非核心员工,再进行第二轮筛选,找出绩效差、潜力不大且态度不好的员工作为第一批裁员的对象,将这些人清除出员工队伍是件一石二鸟的事。
通用电气前CEO杰克o韦尔奇就坚持要求每个部门经理每年将手下员工根据表现排出名次,然后解雇排在最后10%的人;华为坚持末位淘汰法,保持员工队伍的激情和奉献精神。
当然,此次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往往是大规模人员减少,上述员工往往只是少数,这时HR需要做出很多两难决定,如"老员工还是新员工""管理层还是基层员工"等。老员工业务熟练,是公司的功臣,但是相应的工资拿的高,裁员之后成本节约就会多一些。新人成本低,工作比较主动,但是缺乏对企业的长期承诺。
事实上,从保持员工队伍异质性的角度来讲,对于新老员工要各有取舍。在肯定老员工们对企业贡献的基础上,鼓励他们提前退休,给予经济补偿保障其生活;对于新员工,则需要充分的沟通,寻求他们的理解,为他们提供帮助并欢迎他们在危机结束之后回到公司工作,反对搞一切形式的"一刀切".
至于管理层和基层员工裁谁的问题,则要服从组织战略,同时要考虑二者的特点。裁管理层员工成本节约大,但是培养一个管理层员工需要企业多年的心血。而基层员工的薪酬不高,但是削减基层员工就意味着执行力在下降,同时也意味着裁员不会是小规模的。
瑞银裁掉5000名管理层员工,是因为其业务结构重组的需要,原有的8个地区的业务变为4个地区,开始精简机构专注于其核心业务,这样对管理的需求就显著下降了。而中石油则选择了大规模地裁减加油站工人。其实,这两种裁员方式是相互转化的,裁减中高层管理人员常常是将整个职能和部门一并取消了,带来的就是该管理人员下属纷纷离职,而若是底层人员大量被裁,那么中高层管理人员就会显得过剩,被裁减就成为必然。
(二) 如何告知消息?
安德鲁o卡内斯在写给自己的信中总结到,"公平而又体面",这是我们在处理受裁员影响的每一位员工要采取的态度,或者说,为了与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抗争,各下属企业在裁减人员的过程中,也要采取这种态度。而告知消息这个过程是最体现"体面"的环节,裁员消息如何告知,对裁员效果可产生巨大的影响。HR在这一沟通过程中应该把握以下原则:
(1)告知员工真实信息,包括公司运营状况、裁员的确切原因和具体行动,以及公司筛选被裁人员的标准等。联想的裁员之所以不得人心,是因为其裁员计划高度保密,没有事前沟通,给员工造成了太大冲击。
(2)真诚地给被裁员工发出正式通知。这份通知单应该是一致的,避免员工因为间接地听到被裁消息而经受加倍的打击;这份通知也应该是感性的,以情动人在裁员中被证明是非常有效的。企业不应该把员工当做企业可以随意调配的"资源",而必须尊重他们的感受、尊严,让他们知道你确实是在尝试了各种办法之后,才不得不采取"裁员"的下下策。否则,无论你的决策看上去多么合理,都很难赢得员工的认可,甚至会激化矛盾。
(3)耐心地做员工的思想工作,照顾其情绪,安抚、鼓励他们,为其今后的职业发展树立信心。在沟通的过程中要注意两点,一是关注目前,采取先情绪后问题的方法,先安抚员工的情绪。二是关注将来,为员工的职业通道提供帮助,如让企业为其写职业推荐信等。其中的关键是相互尊重和理解,并且重塑员工自信和对未来的信心。
(4)专业地向其解释公司的补偿措施以及安置方案。裁员是理性与感性结合,在这个部分中体现的更多的是理性的一面。补偿方案是固定的、一致的,而不应该根据每个人进行修改,HR所做的主要是解释和答疑的工作。
我国的法律对于裁员公开也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规模以上裁减人员的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因此,告知裁员消息不仅是个技术问题也是个法律问题。
(三) 如何做出补偿?
媒体对于裁员事件的报道,既有正面评价也有负面评价。那些获得好评的公司往往是裁员计划执行比较好的企业,比如UT斯达康2005年的裁员,采用高额补偿与自愿离职裁员相结合的人性化方式,尽管裁员计划涉及其全球员工总数的17%,但并未引起在职员工的恐慌与被裁员工的激烈反应。相反,却出现些争取被裁的情况。华为的员工在被裁员之后,也能获得大笔补偿,因此华为员工也是笑着离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也就是现在普遍实行的N+1月工资的方案。
历次裁员,在补偿方案中表现不好的企业已经付出了相当惨重的代价,比如百度裁员事件中,由于对于补偿方案不满,在公众心目中形象大跌,影响一时难以平复。北电英国闪电裁员228人,公司未发放任何补偿,北电员工非常失望,遭受心理和物质上的双重打击后,与公司对簿公堂。而员工比较满意的接受方案形式多样,比如阿克苏诺贝尔公司除了提供法律规定的N+1个月工资补偿之外,还鼓励员工自愿离职,规定指定员工若在指定日中午12点之前报名离职,将获得(年薪/工作年数)×(工作年数+4)的工资。而中石油、通用汽车、诺基亚等公司选择一次性买断离职补偿金的方式,只要能达到双方满意,就可以算是成功的裁员补偿方案。
(四) 如何进行安置?
中国企业中的很多人认为,支付完补偿金,员工与企业的关系就结束了。但是国际大公司的先进做法则是:企业对被裁员工承担一定的责任。这种责任主要包括两点:一、提供帮助。比如求职咨询、求职技能培训和寻找新工作。二、留下记录,定时回访。对于被裁掉的员工,特别是不得已忍痛割爱的那部分人,需要留下去向保持联系,以个人名义定时回访问候,掌握这群人的状态,为危机过后积累潜在的人力资源。
在此次裁员潮中,以摩托罗拉为代表的一些跨国企业,花重金聘请了职业管理顾问,为被裁减员工安排职业转换全程辅导,以帮助他们顺利地过渡到下一个工作岗位,,包括职业转换培训、求职行动计划制订、专业简历撰写、面试辅导乃至一对一寻职辅导等,以及组织包括IBM、埃森哲等大公司针对这些被裁人员展开定向招聘。
我国劳动力极为丰富,成本低廉,同时,法律处于初步实施阶段,工会力量也不像西方那样发达,因此企业裁员往往只注重短期结果而忽视了长期代价,如缺乏人性化和灵活性,经验和效果远不如国际大企业那样有效。但反思一下,这并不是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的表现,而是整个劳动力市场特点和制度环境造成的,并且,也不是一部法律可以解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