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标杆的使用必须以解决主要问题为目标,企业是在通过不断的完成目标来实现企业战略的,不同的企业阶段,其重点不同,所以要求企业在某个阶段要重点打造相应的标杆。然而在现实企业里,经常出现“人云亦云”的现象。同时,企业在某个阶段,绝对也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所以,标杆的使用必须考虑到重点和80/20原则,否则结果只能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不是。
再次,标杆使用过程中,许多企业在完成树立这个阶段后就停止了,而实际上,标杆法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一种良好的标杆使用会对企业产生积极的作用,相反,会对企业产生消极作用。要使得标杆法的持续改进,企业必须构造“人力资源保证”机制,通过规章制度等方式将该标杆固化,通过人事传递给员工,利用机智,将“标杆”与绩效挂钩,也只有这么做,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的这种标杆才有意义。
第四,标杆既有正向的,也有反向的。所以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标杆法的使用上,也应该重点考虑到这一方面。正向的告诉员工企业想要什么;反向的告诉员工企业反对什么?企业不能够只有正向或反向,否则会影响企业的员工情感,正如企业内部管理“奖罚分明”一样。
最后,企业文化建设具有长期性,所以要求企业在标杆的使用上也具有长期性。一蹴而就的是结果,长期不懈坚持的是过程。我们都应该时刻记得:播下一种思想,收获一种行为,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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