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微调背后的策略选择

   2023-12-16 互联网1920
核心提示:《草案》改动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调整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即将起征点调整到1200元。其二,扩大纳税人申

《草案》改动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调整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即将起征点调整到1200元。其二,扩大纳税人申报的范围。如果没有扣缴单位,就要自行申报,否则就会被认为是违法行为。

  7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决定,该《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了解,提请审议的这份草案,“提高个税起征点”和“扩大纳税人申报范围”是其中最重要的两项改变,而十六届三中全会中确认的个人所得税从分类征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转变,并未被体现在修正案中。小幅调整,是该草案的主要特征。

  有关人士透露,这份草案很可能将在8月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启动“一读”进程。由于修改幅度很小,各方面的意见又比较一致,草案可能只需要两读或者一读便可通过而正式施行。

  然而,随着“800元月薪”的个税“分水岭”即将成为过去,人们会逐渐发现,这不过是一个开始———更大的调整和争议,早已在若隐若现中生成、酝酿。

  无单位纳税人将自行申报

  无论从修改的内容和幅度来看,此轮《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恐怕都只能用“微调”来评价。

  改动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调整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即将“起征点”调整到1200元。

  “应该说,调到1200元还是比较低的,我们原来希望要调到1500元。”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对本报记者说。

  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颁布实行以来,“起征点”一直停留在800元。虽然25年间,该法案先后经历了1993年和1999年的一大一小两次修改,其间,中国经济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这800元的“分水岭”却始终“岿然不动”。

  安体富认为,征税的背后都包含有立法精神在里面,“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不能影响人们的最低消费”。在他看来,二十多年过去了,无论是GDP、人们的消费生活水平还是物价,都有了显著的增长,起征点的相应调整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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