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述主要特征外,核心竞争力还具有以下其他特点:
(1)局部优势性
核心竞争力存在于向客户提供服务、产品或技术的某一两个环节,而不是在每个环节都优于竞争对手;或者虽然每个环节都不优于竞争对手,但是由各个环节集成的业务流程的整体效率明显优于竞争对手而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企业的某一产品或某一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也并不代表企业就具备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只有这种产品和技术使竞争对手在一个较长时期内难以超越时,才是企业真正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例如,日本本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是引擎、牵引动力技术,NEC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在通信、半导体器件和大型计算机方面,而INTEL则在芯片研制技术方面具有强大的核心竞争力。
(2)不可分离性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与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企业资源等因素高度融合的,它不仅由技术因素决定,而且与企业组织结构产生的系统效应相配合。企业核心竞争力这种资源的载体通常体现为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同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又超越于员工个人的能力而存在。由于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在实践过程中逐渐培育起来的,在它形成的过程中企业主体的内质也在不断变化,因此与企业拥有的实物资产不同,核心竞争能力难以从企业主体中分离出来,一旦形成就较为稳定,与竞争对手之间形成质的差别。
(3)不易模仿性
在企业核心竞争力中不仅包含了企业独特的技术技能、操作技巧与诀窍等技术特性,还包纳了企业管理模式和文化特征,因此不易模仿,竞争对手很难完全了解和复制,所以核心竞争力是支持企业建立竞争优势的战略资源。
2、核心竞争力的识别和判定标准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能够长期产生竞争优势的竞争力,然而,并不是企业所有的竞争力都能形成核心竞争力。我们可以根据对核心竞争力要求的描述来识别和判断哪些竞争力可以成长为核心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