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这种败笔的出现,通常的解决方案为:在遵循经典评估工具原理的基础上,对工具进行合理的修正,可以以我们上文提到的采用十因素评估法进行岗位分析的B公司为例加以说明。
1、十因素评估法从知识、经验、活动范围、决策责任、工作失误的后果、内部联系、对外联系、督导责任、所督导的员工人数和研究分析等十个因素进行评估,每个因素有相应的分数及权重的规定。由于B公司是设计单位,技术类岗位很多,有关技术的因素应该更为突出。因此,我们在十因素评估法规定的各因素分值与权重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修正,将与技术相关的知识、经验等因素的相应分值与权重适当提高。
2、又由于十因素评估法中对于知识的评分,从种类和程度两个纬度规定了相应的分值,但不完整。比如,十因素评估法规定了“了解一种基本的方法和简单的工作程序”和“深入应用多种方法和工作程序”的相应分值,但是没有规定“深入应用一种基本的方法和简单的工作程序”以及“了解多种方法和工作程序”的相应分值。而在设计单位后两种情况是较为普遍的,因此我们对十因素评估法中未包括的情况一一进行分值的补充规定。经过修正后的工具既符合本身的原理,又具有针对性,可以大大降低评估结果的误差。
(备注:作者徐琳,天强管理顾问公司咨询师。本文已刊登于《人力资源》杂志2005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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