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资委对于央企负责人的考核,采用的是2003年底制定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今年8月考核成绩首次揭榜,在纳入考核的179家央企中,有13家没有达到年初签订的业绩考核目标,今年上半年,共有106家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幅出现回落,其中同比下降的有67家。与此相对应的是,只有三家企业由于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财务违纪事件,分别给予了降级处理。可见,业绩考核的象征意义远大于现实意义。而即便如此,仍遇到了强烈反弹。用传统的考核办法尚不可行,遑论进行市场化考核?
国企高管中有人具备职业经理人素质,但在国企进行根本性的市场化改制之前,对不起,他们只能遵守与社会签订的无形契约,在官员与经理人身份中二者择一。他们如果有意见,就应该呼吁尽快进行产权与聘用制度改革,而不是在非市场化的竞争中要求市场化的高额激励。
作为最终出资人代表,掌握国企全面情况的国资委官员一味强调国企高管激励问题,未免片面。事实上,国资委也曾出高薪在世界范围聘请职业经理人,结果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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