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造成这一困境的内外因素出发,王伟的解决方案如下:
一是企业作为一个大型制造业,用工需求较大,可以直接与生产线工人的供给方联系供需问题。如与四川、湖北等内地的技工学校建立经常性联系,确保人员的供给。这种直接与客户联系的方式,一方面跳过招聘公司,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员工供给的可靠性,不会受制于招聘外包公司。
二是对代理招聘的外包供应商选择至少同时三家以上,同时对供应商的选定设定相应的测试指标,根据这些供应商招聘进来的员工的素质、业绩考核结果、成本、跳槽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数据的结果决定选择哪几家招聘代理公司,而不是将决定权均交给招聘经理。这种动态管理的模式,可以有效避免个人在采购过程的人为操作。
三是将招聘经理定期调岗。如这个季度张三负责与A招聘代理公司联系,下一季度强制性其与B公司联系,并在换岗后实施审计。如果查出代招聘公司有行贿行为,即取消其参与竞聘资格。。
四是成立采购组。这种经常性的招聘行为,涉及公司较大的成本支出,完全可以实施采购管理的运作。而不能集中在招聘经理一个人的手中,造成其权力过大的寻租行为。
采购组由商务谈判、项目技术和财务监管三方面人员组成。商务谈判组负责流程、价格等合同内容的决定,他们一般在商务谈判方面具有丰富经验;项目技术组由HR人员、用人部门的人员组成,从技术层面、管理专业的角度提出采购意见;财务组则从成本监管的角度拥有最后的采购决定权。三方组成采购组与招聘代理公司谈判,没有领导,各管各的,但最后决定权在财务部。这种情况下,权力寻租就处于相互牵制的状态,招聘代理公司也不知道应该行贿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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