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随手拍”
对南方都市报来说,就算其主编庄慎之作为亲历者也参与了对“广州越秀区区委常委、武装部政委方大国打空姐”的微博谴责,但恐怕还是谈谈“随手拍”这样的话题更安全。今天发表作者来论《低效“随手拍”,也是民间公益的一次演练》,要为于建嵘打气。
对时常为上访民众鸣冤的这位教授来说,过去对他的指摘主要来自左翼,而在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掌握麦克风的市场化媒体上,更多的是声援和赞美。不过,这个阵线因为由他一年多来持续号召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而出现裂痕。
无可否认,这个微博行动唤醒了很多人的恻隐善心,并在之后迅速演变出另一场更加催人泪下的“微博打拐”,薛蛮子、邓飞等均因此成为公众心目中的慈善标杆。在那种高潮时刻,任何非议都很容易被堵上一句“勿以善小而不为”。
不过,四天前,警察叔叔终于忍不住泼了盆凉水。@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发出微博评论《慎用“随手拍”》,所议之事正是一周前那则声称北京731路公交车上发现疑似女童被拐的帖子。在宣布“现已证实是虚惊一场”后,这个认证为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的账号更讲出了“真话”:“在去年微博发起的‘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行动中,被拍的基本没有被拐儿童。网上如潮般的公益热心感人肺腑,但发起人一定要谨慎从事,不能让爱心廉价支付,更不能让无辜者心灵受伤。社会需要爱心,同样也需要尊重。”
此言一出,司马南已经可以借机再斥“公众人物从中捞取不正当名声,网站则获取不正当利益,伤害的却是正常社会秩序”,而山东商报也决定把那句“丧气话”做成大标题:“去年春节期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于建嵘教授倡议并发起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受到众多网友支持,并在微博上形成热潮。各地网友纷纷将乞讨儿童照片上传至微博,希望家中有孩子失踪的父母能借此信息找到自己被拐的孩子。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的警方也开始关注这一现象,并在本地媒体的联动下,对流浪乞讨儿童进行排查。不过,自行动开展以来,社会上的争议之声从未停止。因效果乏善可陈,‘随手拍’被疑终将成为一场‘闹剧’。”
“闹剧”,这个词实在刺眼。为了说明“好心未必有好报”的道理,凤凰卫视主持人闾丘露薇周一那段微博亦被引用:“1.未经监护人同意,传播未成年人照片不妥,有些国家地区会惹官非。2.未经法庭定罪,连犯罪嫌疑人都有隐私权。3.社会到底是要‘宁可错杀一千’还是‘宁可不损害一个无辜’?4.报警,警方不作为,投诉。5.儿童乞讨,不止拐带,亲人是否应承担法律后果?”
转发这个报道时,网易编辑难免要嘀咕一句“我们早就说过”,他们找出自家一年半前的专题《“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你要明白的九件事》,那导语分明写着:“在爱心正义的名义背后,微博街拍本身仍需理性检视。因为童乞、父母带子女乞讨、以及贫穷都不是毒瘤,保障缺失才是。善良和悲悯的普通人跟着所谓的 ‘精英’打歪了靶子也不是耻辱,脑袋一团浆糊的‘精英’才是。”
根据这个专题提供的舒缓良心压力的建议,“你如果随手拍之前就明确了那是拐卖,你应该报警;如果你不忍心看到儿童流浪乞讨,你应该给予他们帮助,呼吁建立实实在在的救助机制,而不是报警;如果你只是胸怀正义善良悲悯,那么感谢你的关注。”
那么,被指认为应该反思的“精英”,于建嵘也有话说。他昨天上午重申自己所做的是“反对儿童街头乞讨”,而“并不是说街头乞讨的儿童一定被拐儿童”,更转发支持者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理解,即“法律不区分亲生还是非亲生,带亲生孩子行乞也违法!”
只怕这个辩解不能说服京华时报,他们的立场是“随手拍有爱,随便发欠妥”:“每个网民的理性自不待言,而活跃在舆论前沿的专家学者,特别是取得了振臂一呼的号召能力后,尤须慎重。在汹涌的舆论广场效应中导入理性,并在事情变化时提出关键性的指导意见。随手拍行动刚开始,就存有是否侵犯隐私或肖像权的质疑,有律师也呼吁网民们理性对待拍照行为。但是,类似少数派的声音,很容易被主流舆情所掩盖,并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当然,这篇获得凤凰网重点推荐的评论,仍不愿用“闹剧”形容广大网民基于公民身份付出的爱心:“无论是拯救日渐式微的公共道德与良知,还是提高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与活力,‘随手拍’都不失为一次公民意识的启蒙,一次公民能力的训练;但是生活在法治社会中的人还应明白,爱心需要激情,同样需要理性,高涨的爱心只有在遵循规则、考虑周延的理性轨道中,才能到达当初期待的彼岸。”
此时,比起新华每日电讯上《“随手拍”宜有度,微力量也需呵护》的平衡论,倒是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机关报愿意用头条评论站在公安部对面,强调《“随手拍”,有一个被解救也算功德无量》:“在‘随手拍’活动中,大多数公民的实际生活并未受到影响。所以,只要网友并非恶意贬损,就不应该构成侵权,反之,才会让爱心贬值。退一步讲,如果确实构成侵权,即‘错杀一千’,让孩子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但他们仍然会一如既往地安全生活在父母的羽翼下;而那一个真的被拐卖的孩子如果得不到解救,就将身陷‘水深火热’的生活之中。一边是可能存在的侵权或不‘被尊重’,一边是一个家庭的灭顶之灾,两害相权,答案应该是比较好选择的。”
而结语那一段,恐怕最得“随手拍”支持者之心:“‘随手拍’发起后,网友上传了大量在街头行乞的孩子的照片,照片中的孩子有的赤身裸体,有的眼神茫然,有的浑身污秽不堪,有的被装扮成花里胡哨的卖艺模样,稍有良知的人看了都会倍感心酸,不知道这些线索是否全部被公安机关一一核查过,就算‘被拍的基本没有被拐儿童’,就算是这些孩子是被亲爹亲妈带出来行乞,难道就是合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