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这两个概念,如今常常出现在文章中或者口头上,但这两个概念的真正含义和相互间的区别与联系却未必都清楚。在此,笔者谈谈自己的理解。
学术界对人力资源的定义并无一致意见。但无论从广义还是从狭义来理解人力资源的核心都是人,不过这里指的人是一个集合概念,而并非仅指人的个体。人力资源是由具有正常智力和正常体力的人汇成的抽象集合,所以我们决不能简单地将人与人力资源等同起来。某一个人不能说成是人力资源,某部分人也不能说成是人力资源,就犹如一滴水或一池水不能说成是水力资源一样。因此,当我们谈论人力资源的时候指的是“具有智力劳动能力和体力劳动能力的人们的总和”。把人也看作一种资源,而且是一种最宝贵、最活跃的资源,这是人对自身认识的升华,是对人自身价值的肯定,是对人的一种最新意义上的褒奖。
人力既然是一种资源,它当然具有资源的基本特征,与其它资源一样具有使用价值、共享性、可测量性、可开发性和独立存在性,以及需要管理和有效配置等特性。但是人力资源作为一种特殊资源,处于自然和社会相结合的状态中,是一种物质与能量相结合的形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再生。也就是说,其他物质资源是越用越少,而人力资源却是在得到充分开发的前提下,越用则越多、越用越有价值的。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人力资源的特殊性,科学地开发和有效地利用人力资源,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并使其永不枯竭。
而作为一个经济学概念,“人力资本”是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于1960年提出的,他在《为人力资本的投资》报告中称,经济增长的源泉不能只靠增加劳动力的物质投资,更主要的是靠人的能力的提高。在舒尔茨看来,人力资本是通过对人力资源投资而体现在劳动者身上的体力、智力和技能,它是另一种形态的资本,而它的有形形态就是人力资源。但此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人力资本”虽然被频频使用,却并未引起特别的关注,究其原因,主要是人们把“人力资本”与“人力资源”当成了一回事,无非叫法不同而已。这种“误读”不只发生在民间,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里的专家也喜欢串用这两个概念,其著作或演讲中一会儿“人力资源”,一会儿“人力资本”,很少去追问其中的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