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力资源管理上,应是制度化加人情式。乡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很不健全,员工的录用、晋升、辞退缺少规范,随意性很大,导致了员工队伍的不稳定,员工对企业缺乏归属感和安定感。企业的生产、销售、财务等基本制度也不规范、不系统,员工缺乏必要的强制约束。因此,乡镇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人才引进、使用、考评、奖惩规范化,使技术分工条理化、明确化,每位员工都对自己的权利义务责任非常清楚,这有利于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有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在制度化管理的同时,要注入人情式的手段,加强职工的理想信念、人生观、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开掘人的精神潜力,培养企业群体精神。要把企业价值观灌输到职工思想行动中,转化为员工价值观,形成企业精神。关心员工生活、工作环境质量,提供条件,满足个人发展期望和精需求。员工情感上的回报会产生极强责任心和巨大创造力,使遵章守纪和自我约束融合,发挥“法治”和“人治”的叠加效应。
3、人力资源使用上,应是多口进入,快速提拔。乡镇企业各个层面都存在人才的短缺,所以,要有多个入口,多条渠道。一条途径是与各类高等、中等院校加强联合,使其为乡镇企业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实用人才、高级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直接进入企业中、高层;另一条途径是通过职业学校、短期培训等方式对具有初、高中文化的农村青年进行职业教育,充实到生产一线;还有一条途径,是从大型企业、大专院校的离退休人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进行挖掘。乡镇企业应保持灵活的用人机制,唯才是举,不看学历、资历看实绩,创造人才发挥效能的环境,对有能力、业绩突出者委以重任,快速提拔,激发潜能。同时,也应注重对人才全面的、长期的考察,避免用人失误。
4、人力资源激励上,应是物质保障和精神激励相结合。乡镇企业要建立把员工和企业紧密连结在一起的经营方式,通过合同或契约,把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和提高员工收入、改善劳动条件、增加福利要求的措施具体化,形成人人关心企业前途命运,共谋企业发展大计的局面。股份合作制改造就是这方面的有益尝试,员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利益共享、风险同担,有利于形成利益共同体。乡镇企业还应建立员工全方位、多渠道参与管理决策的民主制度,如职工代表大会制等,鼓励员工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沟通上下关系,协调经营者与生产者之间的情感,正确处理维护员工利益与发展生产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形成精神上的共同体。通过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的综合作用,使员工和企业真正形成命运共同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