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爱别离苦相对的,是怨憎会苦。意气相投的朋友,海誓山盟的爱人,恩爱情深的夫妻,或膝下承欢的子女,或生离,或死别,一切不能自主。但相反的,那些面目可憎,语言乏味;或利害冲突,两不相容的人,偏又聚会在一起。像这些可厌可憎的人,能够终身不见,岂不眼前清净?无奈社会上人事问题,繁杂万端,“不是怨家不聚头”,在某些形势下,愈是互相怨憎的人,愈被安排在一起,如影随形,好像再也没有分散的时间,这岂不是令人苦恼万分?
第六苦:爱别离
爱别离是一种执着的苦。人生本来聚少离多,若能看透这点,爱别离的苦也便不存在了;但真要做到如此“空”,非有大智慧者不能为。所以佛还说,七苦之上的苦,便是不知佛法苦,谓之“苦苦”。佛主张超脱苦乐,凡人偏偏不想如此无味,明知最终是苦,也要先乐了再说;家人爱之温暖,恋人爱之炽烈,朋友爱之淳厚,在在令人不舍,就算最终一个别离,又有几人能抵御沉浸其中的欢愉?待到花落云散,冬雷震震夏雨雪之时,才惊觉昨天的生活已是今天的美梦,所爱的终究像手中的沙一般飘扬而去,午夜梦回之际,这“爱别离”的滋味,怎一个“苦”字了得?
语云:“乐莫乐兮新相知,悲莫悲兮生别离,”生死离别,人间惨事,青春丧偶,中年丧子,固然悲痛万分,即使不是死别,或为谋求衣食,或因迫于形势,与相亲相爱的人生离,也将感到痛苦。然而,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亲如父子,近如夫妇,亦难得终身相守,又何况其他呢?万法无常,爱别离之苦,是谁也无可避免的。
第七苦:求不得
天下熙熙,皆有所求;天下攘攘,皆有不得。如此便有苦恼。其实若是鸡毛蒜皮,一针一线,不得也就算了,顶多恼一阵子,算不得苦。世间最怕两种求不得,一种是“得到再失去”,一种是“可望不可及”。又要说希腊神话:话说坦塔罗斯杀子为羹,款待众神,企图证明众神并非无所不知。众神为了惩罚他,将他囚禁于水潭中,水及下唇;潭边有果树,果平于眉。他若是渴了喝水,水位便下降,恒及于唇;他若是饿了去吃果子,果枝便上扬,恒平于眉。天长地久有尽时,此苦绵绵无绝期。这便是著名的“坦塔罗斯的苦难”了,同时符合两种最要不得的“求不得”,简直是苦难王冠上的一颗明珠。作为人生苦难的压轴戏,“求不得”的终极残酷性在于,它甚至剥夺了获得其他苦难的权利,那情形就可概括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