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扁平结构——球队的组织呈现扁平化结构,在俱乐部队是老板——教练——运动员,在国家队是国家足协——教练——球员。老板或国家足协的主要职能是找到好的主教练;主教练负责找球员、决定训练过程和比赛策略。主教练权利很大,但达不到目标就得下台。主教练直接管着的就二三十人,每个人都绝对精干。这是非常简明的一级结构。而企业组织结构更为复杂,管理链太长,再加上集团化运作,可能出现机构庞杂、人浮于事、信息传递困难的情况太多,调整起来十分臃肿笨拙。国有企业的问题一方面是强调所谓的“领导班子”而弱化了个人的责任;另一方面,不适当地突出了所谓的“一把手”而放弃了必要的制约。
第四,权责明确——由于球赛的结果非常清楚,因此责任也就比较清楚。权利与责任是对等的,而且完全落实到人。老板或国家足协确定教练,教练确定球员;老板或足协官员不可以代替教练现场指挥;同样,教练员仅仅是运筹帷幄,再着急也不会自己上场参加比赛。企业的情况常常是权利与责任混杂不清,比如有的民营企业的老板事无巨细,喜欢“一杆子插到底”;国有企业的传统思维倾向往往是上边有权力,下边有责任,这就是一种出了问题找不到责任人的结构。国资委直接聘任副总裁,董事会有什么责任?总经理有什么责任?出了问题国资委哪位领导负责?权责不对等的组织是完全不科学的组织。
第五,年龄配置——科学的组织结构要求成员合理的年龄结构。教练与球员的功能不同,其年龄范围也不同,教练不上场,要求丰富的智力和经验。欧锦赛的名帅大都在五六十岁,希腊主帅雷哈格尔65岁,捷克主帅布吕克纳65岁,克罗地亚的主教练都72岁了。球员则要求有充沛的体力和技术,常常是新人辈出,18岁的鲁尼刚打破最年轻的进球记录,很快就被刷新了。国有企业的问题是一刀切,对董事会的年龄要求与对工人的是否应该一样?对总经理考核的最主要指标是否是年龄?如果不进行这样的区分,很可能的结果是,不应该主要限制年龄的位置换上了不最合适的人,应该启用年轻人的地方又因为年龄问题给压抑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