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女病人也是属于农村的留守妇女。五年前,她丈夫在佛山打工时有了外遇,从此夫妻一直分居。儿子因为年幼,约定跟母亲生活。当天中午,当她被这只宠物“情人”害得脱不了身时,已慌恐到无力拿起手机。恰好儿子由于下午休课,提前回到家里,听到妈妈的卧室传来阵阵惊叫,才冲进去发现了她。一个九岁的孩子哪晓得什么,只是瞪大眼晴发呆,直到妈妈喊他帮手,才急忙从床头捡起手机,在妈妈的教导下拨打了120。尴尬解除后,尽管院方答应守口如瓶。但是没过几天,消息便不胫而走。社会舆论立马像炸开了锅似的。经受不住舆论压力的她,只好抛家离舍,另觅安身之地。
在常人看来,人和动物尤其是女人和动物交媾,早已逾越了道德底线的人伦颠倒行为,往往会招来“不知羞耻”、“下贱不堪”的指责。其实,从人的生理角度看问题,我们对那位留守女人除了指责,更多的应是理解和同情。

人们常说:狼有狼性,羊有羊性。人作为动物的一种,当然也存在区别于其它动物的特殊的动物性——动物性的“人性”,即人区别于其它动物的物种性。但我们一般说的人性,不是人的动物性,而是超越动物性的人性,只要超越动物性讲人性,人性就只能是人的社会性。然而,人毕竟是从动物进化过来的,一方面,由于进化还不够彻底,还带有很多动物的劣根性;另一方面,由于本能的需要,人还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然性。人是什么?有位哲人说得好: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从生物学的角度讲,人与动物没有什么区别,生理需求基本相同。一个正常人在某种条件下如长期得不到性的满足,便有可能偶尔“突发奇想”,甚至做出与动物交媾这种违背常规、常理、常情、常例、常态的事来。人世间,除非六根清净得道高僧,滚滚红尘、芸芸众生是很难彻底摆脱“兽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