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原始社会马奴的民法典就曾规定,用鸟类行刑是合法的。犯人往往被埋至肩膀或颈部,好让秀播趁犯人活着的时候享用它们的盛宴。在木桩刑和十字架刑中也经常有类似的情况发生,用来加剧犯人的痛苦,就像雅尼纳.奥布瓦耶在《十三世纪以前的印度日常生活》一书中所形容的那样,“这类最为凶悍的猛禽啄食他们的脑袋和眼睛,禽嘴尖利如匕首”。的确,犯人不论是死是活,只要被抛至野外,都得忍受恶鸟的袭击:在东方,是雕、鸯或其他猛禽,在欧洲是小嘴乌鸦和大乌鸦。让我们回忆一下这样的场景吧:数千只乌鸦在蒙特弗贡的上空盘旋,它们的嘴因沾满了犯人的鲜血而变得通红!人用尽了一切动物来屠戮他们的同类。除了我们所列举的这些,人还用过晰赐、蛇、啮齿动物甚至昆虫。
今日位于埃塞俄比亚境内的纳帕塔城有座奥蒙神庙,其间的神父便在法老埃尔加迈的命令下被授给鳄鱼果腹。北欧海盗拉尼阿尔.罗德布若被活生生地塞进了蝗蛇桶。在法国、荷兰和英国都非常流行一种刑罚,就是扒了犯人的衣服,在他的肚子上反扣一口锅或一只笼子,里面放上老鼠、即或睡鼠。接着再把锅点燃加热,或是在笼子的底部用小火惹得那些动物惊慌乱窜。为了逃命,它们就会咬开犯人的肚子深入他们的内脏。在荷兰的乌恩城,数十名天主教徒就是这样被处死的。

动物撕咬生肉情景
在拉丁美洲、中美洲及非洲的一些地区,最可怕的刑罚之一就是将犯人置于膜翅昆虫动物之中,或称蚂蚁,蚂蚁往往百万只地成群移动。它们一路上能把一切都吃得干干净净,一头马也不过需要四十八小时便能被啃噬一空,只剩下一副骨骼。在18世纪中叶,摩洛哥还存有这种“蚂蚁刑”,而在巴西、乌拉圭和几内亚以及亚里桑那的部分印第安地区,一直到19世纪末仍然有类似的刑罚。同一时期,法国境内洒利岛的一些苦役监狱的独裁者们仍然偏好这种“慢死法”。1893年6月八闪电报》上登出了来自某监狱的一封秘密信件,我们可以读到这样的记载:“你们瞧,虽然不可思议却是真的发生了,你们可以看到一个人被绑在树上,树脚下正是一个蚁窝。宪兵在犯人的腿上和屁股上涂上粗红糖,用来引诱木薯蚁,因为这种蚂蚁具有尖利而强健的触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