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星空
2003年5月22日《中国房地产报》文摘刊登了一篇自《新华网》的文章,题为《“省钱”还款法遭冷落的背后》(以下简称《背后》)。文中举例并计算:办理20万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10年还清,如采用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共需还款25.5万元,而采用月等额本金还款法,则共需还款24.3万元,两者相差1.2万元,因此《背后》认为:办理贷款买房时,采用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比月等额本息还款法要省钱。《背后》还提到“接受采访的人都对两种还款有如此之大的差别感到吃惊,银行为什么要采取还款数额差这么大的两种还款方式呢?”言下之意,银行似有欺骗客户之嫌。对此不敢苟同,也谈一点不同看法。
一、《背后》的计算有误
现以贷款20万元,10年还清,按两种还款法分别计算如下:
1、月等额本息还款法:
A=P×i(1+i)n
(1+i)n-1
其中:A-月还款额,P-贷款本金,i-贷款月利息,n-贷款月期
将P=20万元;i=0.42%,n=120(月)贷入上式得:
月还款额:A=2125.22(元)
十年还款共计:2125.22×120=255026.40(元)
2、月等额本金还款法:
第一个月还款额:
A1=200000+200000×0.42%=250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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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月还款额为:
A120=200000 + 200000 ×0.42%=1673.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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