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着力经营城市,深化体制改革,促进城镇快速发展
近几年,建设局在企业改革中迈出了一定步伐,但在经营城市方面还显得办法不多,力度不够。要彻底打破政府拿钱,部门办事,给多少钱办多少事的思维定势;要真正建立起多元化的经营城市模式。一是建立多元化的城镇投融资体制。坚持管理与经营城市并举的理念,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城市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源,采取招标、入股、拍卖、特许经营、转让资产权益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形成以城建城、以城养城的良性循环。二是加快城市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步伐。放开市政公用行业市场,抓好三个方面的改革:即园林、环卫等方面的管养、维护走向市场;自来水公司改制要引入市场机制,在做好职工身份转变的基础上,借助外来资本提升营运效益;垃圾、污水处理引入市场机制。此外,规划设计院、市政工程公司等经营性单位要全面推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按既有利于保护耕地、节约土地,又有利于促进城镇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城镇用地的供需矛盾,在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同时,适度扩大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政府要在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基础上,放开搞活二级市场,逐步健全土地市场机制,提高土地使用权出让中招标和拍卖的比例,完善城镇基准地价评估和定期发布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提高耕地占用成本,引导城镇建设利用非耕地资源和挖掘现有用地潜力。四是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落实省市有关规定,进一步放宽城镇常住户口的入户条件,取消进城人口计划指标,鼓励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相对稳定职业或合法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进城镇落户。同时要制定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的配套政策,实行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进一步消除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体制性障碍。
在此基础上,要抓好建设系统的事业单位改革。建设系统事业单位改革是全县事业单位改革的试点,一定要抓紧进行。在认真清理核定编制和实有人数的基础上,实行编制总数控制、经费总额包干的管理办法。在不突破现有编制总数的基础上,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合理调配系统内部各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数。要下决心、下狠心精简机构和人员,坚决做到该由财政承担的公共事业由财政承担,不该由财政承担的经营性事业全部推向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