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继续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来抓,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它各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县纪委加大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掌握基层单位工作动态,适时抓好工作指导。同时,认真实施责任追究,促进了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不足,对责任制范围内的工作缺乏主动性,落实任务上有差距。一些领导干部目前仍然错误地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本部门和自己无关,致使对所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安排不扎实,措施不得力,特别是在对一些疑难问题和违纪问题的处理上,不愿出面,不愿负责,不愿得罪人,统统推给纪检监察机关去处理。二是在一些领导干部中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从2003年群众信访举报和查处案件的情况看,贪污、侵占、以权谋私等问题仍比较突出,在立案查处的8件违纪案件中,涉及贪污、侵占、以权谋私的4件,6人,占立案案件的50%;同时,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以权谋私、贪污、失职、作风粗暴、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的问题仍有发生。在受理的87件群众信访件中,反映经济类问题的信访件39件,占信访总量的45.3%;涉及企业负责人、村组干部的35件,占40%。三是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仍然比较突出。一些部门和单位以经费困难为借口,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加重群众负担的问题仍然发生,对此群众很不满意。四是一些基层党委、纪委对办信办案工作重视不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查处不及时,处理落实不到位,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彻底解决,造成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大多数基层纪委多年来没有办理一起立案案件。2003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87件信访件中,属越级信访的33件,属重复信访的10件。对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