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管理者都会陷入这样的迷惑:尽管组织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培训、各种资料、图书室、接受意见和建议的管道和方式,但仍有一部分员工满足于现状、不思进取,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组织不能代替员工思考。愿不愿意进步,愿不愿意选择正确的生活方式和有价值的人生,是员工自己的事,应当让他们自己思考、讨论,并作出决定。
赋予规则和制度以文化内涵。前几年,在深圳的沃尔玛商场购物,看到墙上写着:“员工手册:第一条,顾客永远是对的,第二条,请参照第一条执行。”触动很大。后来又有机会看到沃尔玛的《员工手册》全文,发现它的用语很有文学性、很人性化,很少那种机械的、刻板的规程性语调,感到颇受启发。
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和在对员工的价值观进行引导方面,我们会制定一些必需的规程和制度,有许多禁止、不准和不允许,或者还有一些不主张、不赞同,等等。过去我们的观点一直是这些东西就应该是生硬的和冷冰冰的,比如说在制度中我们会这样写:“禁止在车间吸烟,违者记过”,“严禁机手晚班睡觉,违者记大过”,意思固然很清楚,但员工并不喜欢,因为它明显带有不信任、带有强制性,令人压抑。在推行员工自我管理的过程中,我们不妨对某些规定作出修订,如吸烟,我们这样表述:“车间里堆满了易燃品,任何火烛都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所以吸烟既危险,也不道德。”表达方式一改,收到的效果就大不一样。
“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这个概念也许令人疑惑:怎么可能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呢?我们不是允许失败吗?不是允许一定的误差吗?不是允许合理的消耗吗?不是允许一定比例的废品吗?后来,我在研究丰田公司的全面质量管理和准时化生产时,突然发现,原来,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想想看,整条流水线上,每一个零配件生产出来之后马上就被送去组装,因为没有库存,任何一个环节出了质量问题,都会导致全线停产,所以必须百分之百地“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