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资料,摩托罗拉雇用前任员工时,必须严格遵守所有有关条例和步骤。重新聘用员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目前职位要求,工作表现良好,辞职原因合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证明该员工以前工作表现及辞职原因,岗位提供应该基于重新雇用员工所应该填补的空缺岗位。
为了鼓励“核心人才”回归,摩托罗拉制定相应的服务年限计算办法是:假如前雇员在6个月之内被重新聘用,他/她以前服务年限将累计计算,如果超过6个月,仅按照他/她以前服务年限,提供奖励;如果员工6个月之内被重新聘用,且在辞职前已经是正式员工,可以免除试用期,超过6个月员工被重新聘用,试用期按照新员工执行。
如此计算服务期是因为员工的服务年限和个人的福利紧密挂钩,对于赔偿和福利摩托罗拉也制定相应的办法:员工6个月之内被重新聘用,赔偿和福利按照实际工作天数计算,超过6个月员工被重新聘用,赔偿和福利按照新员工标准计算,重新招聘职位或级别高于原先等级的员工,赔偿和福利一律按照新员工标准执行(不管是否满或不满6个月)。
当然,针对这种“回聘制度”也有人提出不同看法。
某离开摩托罗拉三年多的人认为,这种回聘制度比较适合短期“回头”的人,他的理由是,尽管摩托罗拉相比其他公司人员流动较低,但同样存在人员流动和岗位调整,离开时间长的人再回去,面临的实际问题是“物是人非”,从与人打交道的角度讲同到了一个新公司没有太大区别,不但个人需要再次磨合、适应,如果出现问题,对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也是一种风险。
另一位离开摩托罗拉的人士认为,与其鼓励“好马回头”不如想办法留住人才。这可能是每个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共同面临的挑战,尽一切可能留住有价值的员工是企业的目标。某国际企业家曾说:“有多大心胸做多大事业”,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当形形色色的人因为各种不得不离开的原因流失时,企业的门仍在他们身后敞开着,不失为一种对待人才的理智而宽容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