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应处理好面试与考核的关系。从理论上说,面试测评的功能也是有限的。面试是以点代面的抽样测评,而不是面面俱到的总体测评,其本身就存在以偏概全的可能性。从实践上说,由于客观和主观条件的制约,面试的组织实施效果也是有限的,比如测评项目、测评标准、测评试题及实施程序等设计不合理,考官面试经验不足,或应试者在面试时有意控制自己的行为表现等,都会影响到面试效果。另外,诸如思想觉悟、组织纪律性、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需要通过行为表现来考查的素质项目,均无法通过面试来测评,这些可以放到考核过程中去考查。考核做为人事选拔程序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对应试者进行的全面考查和评价,并且考查评价的结果将成为录用与否的重要依据。
最后,应处理好录用与试用的关系。经过笔试、面试、考核等测评环节后,被选中的应试者将进入实际工作岗位,但其能否胜任应聘的职位,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一方面要对新任职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同时也是对其进行深入、直接的考查,了解考试考核中不易察觉的品质,检验其真实能力的最好机会,试用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最终是否录用的依据和参考,引入市场机制,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作为测评的一种补救措施。同时,试用也是验证前面一系列测评结果的一种方式,对于积累测评的技术指标,改进和提高测评技术和评价水平大有裨益。
总之,人才招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个测评环节作用不同,缺一不可,只有正确处理好各相关环节的关系,才能准确、快捷、有效地进行选拔人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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