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本委员会各项福利活动的费用支出以不超过当月份的预算为原则,实报实销。
8.本委员会营利性的支出统由福利金运用小组运用,无动用部分得存入本公司帐上,以1%日息计息。
(四)福利金的运用状况报告与控制:
1.本委员会福利金运用小组每月月底必须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支出编列结算表,交付本委员会审核并予公布。
2.福利金的收支帐务程序比照一般会计制度办理,支出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者并需提交福利金运用小组审议。
3.福利金运用小组每半年应编列福利金运用表及资产负债表各一份交本委员会审议并予公布。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并得以修订。
2.本办法经员工福利委员会审查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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