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商局公布网购食品三大“陷阱”

   2023-09-13 互联网2230
核心提示:信息时报讯2万元网购减肥药却无效果,反被讥讽“体质差”,类似“网购食品遇跨国陷阱”的情况,在网购食品消费纠纷中越来越多。

信息时报讯 2万元网购减肥药却无效果,反被讥讽“体质差”,类似“网购食品遇跨国陷阱”的情况,在网购食品消费纠纷中越来越多。昨天,广州市工商局发布今年上半年网购食品申投诉消费警示,公布网购“陷阱”及案例。

2万元买减肥药无效果

消费者周小姐看到某网站的宣传介绍,拨打了网站电话订购了价值1000多元的超级P57减肥产品。商家在电话中口头承诺,服用后一定可减掉60斤,31天内无效可全额退款。周小姐先后购买了6次,共花费21000多元,食用后无效果,要求退款时却遭拒。电话中的“专业瘦身顾问”、“某教授”反而责怪是因为周小姐的个人体质问题。

工商部门调查后发现,该网站域名以个人名义备案,未取得网站增值服务经营许可证,网址IP显示位于境外(美国亚利桑那州),网页内容自称的公司名称、地址均属虚假。商家在接受电话调解时不承认曾做出无效退款的承诺,周小姐也无法提供任何证据。最终商家同意退款18000元,由于无法查找到实际主体,周小姐无奈只得接受。

网购食品投诉人八成在外省

如果网购中遇到问题食品怎么办?广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建议,消费者应第一时间留下消费凭证,拨打12315投诉。

“由于纠纷双方往往都不在本地,异地调解比较耗时费力。”该负责人介绍,根据工商部门的统计,网购保健食品的投诉人80%以上来自外省。

据统计,2012年,广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受理的网购消费者申(投)诉总量为2536宗,涉及网购普通食品的22宗,其中,12宗为诈骗信息(实际无食品经营行为),4宗为被诉网站主体不明或属外地企业,6宗经查被投诉网站为本地企业经营,其中涉及质量纠纷的3宗。今年,截至5月25日,仅受理9宗涉及网购普通食品的申(投)诉,其中8宗是诈骗信息,1宗的网站主体属外地企业。

网购提示

工商部门提醒,网购食品三大陷阱:商家承诺无效退款后不履行、普通食品宣称有保健效用、服用保健食品产生副作用。

消费者网购前,先通过网络上一些应用工具查核网站ICP备案信息是否与网站宣传的相符,查看IP地址是否异常。对个人备案、无备案或IP显示在港澳台地区、国外的网站,请谨慎购买,提防诈骗。

若网站声称为企业开办,可点击首页底部的“红盾标识”,确认能否有效链接到所属工商机关网站并显示企业信息,若不能链接则为“假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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