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引发纠纷
由于“新国五条”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基于各方对政策执行不确定的预判,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诸多异常现象,损招频出,并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这一切现象均被江苏省高院列入了“新国五条新情况”,这些“新情况”极易引发诉讼。
一假离婚争取贷款或避税
由于“新国五条”规定了更严格的限购、限贷条件,购房人开始绞尽脑汁规避限购、限贷政策。
已经有一套或多套房的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约定将原有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名下无房产,从而获得购房资格或贷款优惠。
而一些有多处房产的卖房人,为了不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使夫妻一方成为只拥有唯一一套住房的产权人,从而规避个税征收。而假离婚在现实中,很可能假戏真做,最后夫妻双方发生纠纷。
二阴阳合同增多
“新国五条”规定,二手房交易征收差价20%个税的条款。而在现实交易中,卖房人往往约定房价净得,而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都约定由买房人承担。买房人为了减少缴纳的税款,很可能在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外,签订另一份用于网签的合同,通过做低交易价格达到避税目的。
而新房则通过虚报装修价格,增加应当扣除的费用以规避税收。由此一来,之后合同履行中可能引发双方对合同真实性以及房屋真实价格的纠纷。
三借名购房增多
除了假离婚外,一些购房人由于属于限购或限贷人群不能买房,通过借用他人的名义购买房屋。如此一来,可能会出现名义购房人与实际购房人争夺房屋所有权的纠纷。同时,还可能出现因拖欠贷款导致银行起诉名义购房人要求偿还贷款,名义购房人以其非真实债务人而抗辩的纠纷。
四以房抵债情形可能增多
还有一种规避“新国五条”的方法,买卖双方通过签订虚假民间借贷合同,合同中约定以房抵债。而实际上是房屋买卖,通过法院诉讼或者签订和解协议申请法院确认的方式,达到规避限购和税收的目的。
五中介机构违规增多
“新国五条”出台后,一些房产中介公司为了招揽业务,多赚佣金,帮助房屋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或者提供诸如办假离婚、伪造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签订虚假民间借贷合同、阴阳合同等建议,规避房产新政。
六商业用房、保障房纠纷增多
由于商铺、车库等经营性用房不受新政调控影响,投资此类房产的增多,诸如商铺使用权出售纠纷、包租销售纠纷等可能增多。
此外,有购房者可能将目光转向保障房,一些不符合保障房申购资格的人通过购买申购资格,获取保障房,后对合同效力产生争议。一些购房人购买保障房后,约定等符合上市条件后再行过户,随着房价的涨跌到房屋过户时可能引发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