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日立公司集体合同

   2023-03-08 互联网4840


1.行使选举权等其他公民权。 
2.因工负伤,治疗疾病。 
3.执行公务。 
4.天灾事故。 
5.交通中止等其他事故。 
6.为预防传染病而切断交通或公司认为有必要停工的情况。 

第四十九条 会员属下列各款时,不允许进入工场或退出工场: 

1.被认为风纪不整或有碍于卫生。 
2.携带不属业务用的火器、凶器及其他危险品。 
3.其他类似第2款的事例。 

第五十条 会员出入工场时除经过规定手续、得到许可外,不得将日用品以外的物品带入或带出工场。 

第二节 休假日、年休假日和工休 

第五十一条 会员的休假日为下列各款: 

1.星期日。 
2.星期六。 
3.年末年始(12月31日至1月3日)。 
4.国民节日。 
5.7月16日(公司创立纪念日)。 
6.劳动节。 
7.本条第1款与本条第4款的国定节日重叠时为星期一。 
8.5月4日。 

因业务关系不能休息时,根据与工会支部的协定给予倒休。 

第五十二条 因业务工作需要,根据与工会的协定可让会员在上条休假日里劳动。但不安排未满18岁的会员在上条第1款的休假日里劳动。 

18岁以上女子的假日工作依据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办理。 

会员在休假日劳动后,应在2周内给予相应天数倒休。 

第五十三条 根据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常规工作时间结束后至第2天工作时间开始止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第2天为休息日。 

第五十四条 会员能够申请下列的休假,但是,会员应在当天工作开始前申请预定休假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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