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师长和朋友都劝我低调(尤其是法学老师和律师朋友)。我理解他们的担忧,感谢他们为我所做的考虑,也努力这么做。因此,当另外一些朋友力劝我开通博客或微博时,我犹豫了很久。记得2009年从新加坡出狱时,新加坡警方曾问我:“你回国后会不会开博客说新加坡的坏话?”种种迹象表明,新加坡有此担心,但那时确实未曾考虑过要开一个博客。
经几位好友久劝,又浏览了多位其他央企领导的博客,我感到:所谓博客,只不过是一个平台或工具。可用可弃;即使用它,未必言志,也可言情、言人、言物。还可以随心所言,天马行空,表达瞬间的所想所感,极尽真实内心世界。倘或兴致忽起,甚至还可以像蒲松龄那样写些妖魔鬼怪之类的……
许多言论、感想、事件、经历,在当下看上去不一定有意义,但未来就不一定如此了。
基于此,我开了这么一个博客。可能不常用;也可能随时关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