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在网购中,影响买家购买有两个极其重要的因素:一是卖家的信誉等级,二是其他买家对商品的评价。在淘宝上,一条好评,往往能为卖家带来更为火爆的销售;一个皇冠信誉的店铺比起普通店铺,则更容易让消费者放心购买。然而,不少消费者眼中的好评和高等级信誉并不货真价实,而是店家雇用专业“刷客”刷出来的。那么,制造虚假网店好评,职业刷客是否该承担法律责任呢?
只需给个好评就能赚钱
“刷皇冠,刷信誉,革命性赚钱方案,月收入最低8000-20000元!”这是某家网站上的招聘启事,其所招聘的员工从事的便是刷客职业。所谓刷客,是指通过网络进行虚假购物,故意给网店好评,帮助网店提高信誉和销售业绩,并从中赚取佣金的人。用通俗的话讲,刷客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托儿”。
一般情况下,这些刷客大多为兼职,他们通过专门的QQ群或者YY语音频道,知道哪些店铺需要提高信誉和好评数量。就刷客群体而言,有的为“散户”,独自“找活”;有的为专业的刷客“公司”,雇佣了一批职业刷客,专门从事制造虚假好评服务。
就刷客的工作程序而言,一般是卖家先放单,写下要“刷”的数量、商品等;刷客接单,购买指定商品;给予好评后,获得报酬。一般每刷一笔交易,刷客的佣金为3-5元。刷客接收的单子主要有三种,一是实物押款单,二是红包单,三是虚拟单。实物押款单需要你用自己的钱先购买某家店铺的商品,给予好评,随后店主再把你的本金和报酬一并打入你的支付宝账户。红包单是卖家用自己支付宝里的钱包成红包,然后下发给每一个拍单人员,拍单人员用卖家给的红包去他店铺买东西,之后给卖家好评。虚拟单就比如手机充值卡、Q币之类,由于此种单子不存在物流运送的过程,一般购买即为消费,也无法通过网络运营商完成退货程序,所以,其风险最大,很多骗子经常通过这种单子骗取刷客的钱。
刷客也会赔了时间又赔钱
由于工作的时间和地点相对自由,因此刷客行业吸引了不少业余时间丰富的年轻人。然而,并非所有的刷客都能轻松挣到传说中的佣金,甚至还有部分刷客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王小姐是一家私企的职员,业余时间相对充足,在网络广告的吸引下当上了刷客,但没想到刚开始就遭遇了骗局。当时雇主告诉她:“自己先付钱刷100至300元的物品,刷一笔就返还5元,佣金和购物款2分钟内到账。”当雇主给王小姐第一个链接的时候,她就把钱从淘宝上汇了过去,随后就联系了淘宝的店家要求他返还,但是淘宝店家说买这种游戏点卡的话是没法退款的,王小姐这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了。
由于处于“灰色”地带,所谓的刷客行业也显得异常的混乱,一些骗子开始“进军”这个领域,像王小姐这样为网店刷信誉反被店主给“涮了”的案例不在少数。在这种虚假的“模拟购买”方式中,很多时候是钱丢了,你还不知道对方是谁,而且这种情况下,支付宝的管理者也不会为你维权,因为刷信誉本身就是不道德的,是很多电商公司禁止的。在遭遇骗局之后,虽然有部分刷客选择了报警,但由于大多金额不大,也难以达到立案标准;如果选择到法院起诉维权,难度也较大,因为刷客很难知道骗钱的到底是谁,也缺乏足够的证据,最终常常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职业刷客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在网上搜索“刷客”二字,随着招聘信息出现的还有一些询问类信息,大多为“做职业刷客是否违法”。可见,相当一部分刷客在从事此项业务的同时,内心已经隐隐感觉其具有的非正当性。那么,刷客的行为到底会不会触犯法律底线呢?
刷客本身是在专业公司或者店主的雇佣之下,从事了虚假买卖和虚假好评的行为,故其是与店铺的经营者共同串通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欺诈真实购买者。如果店铺经营的产品对消费者造成了财产和人身损害,刷客难辞其咎。
刷客的虚假好评本质上是在向其他消费者用广告的形式推荐产品,如果涉及食品的话,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故此时的刷客应当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涉及其他产品,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的概念性条款规定,但是从食品安全法的立法本意出发,可以看出,上述规定的依据是因食品导致消费者遭受权益损害之时,生产者固然是主要原因,虚假宣传者对消费者产生的误导亦是导致侵害后果产生的一个原因,且虚假宣传者大多收获了一定的利益,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