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浏览近中华商标超市网的商标资讯,梳理了下这大半年里商标大事,许多企业在里面浮沉跌宕。淘尽黄沙始见金,有些被记载,有些被遗忘。但商标的价值在这些事件中却益发明晰与重要。记录下来这七件大事,悟商标之意义,令来者犹可追。

解百纳
一,解百纳商标之争白热化:
2008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最终裁定“解百纳”的商标所有权归属张裕公司。裁定后,张裕联合各地工商部门对其他企业生产的“解百纳”实行下架。这一举动在行业内引起了强烈反弹。7月16日,中粮酒业、王朝等12家葡萄酒企业联合举行媒体见面会,并发表共同声明,认为张裕独占行业公共资源是一种恶意注册行为,12家企业日前已对商评委提出行政诉讼,而张裕则作为诉讼中的第三人。
此案的关键争议在于:解百纳是商标名还是通用名?
近日,被冠以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的“解百纳”商标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在法庭上,以第三人身份应诉的张裕葡萄酒公司,出示了两份上世纪30年代,由中华民国商标局出版的法定刊物《商标公报》,以及其他一系列新证据。对于这份关键证据,原告长城、王朝、威龙等葡萄酒企业反驳说,该注册证书中的商标图样并无“解百纳”字样,所以“解百纳”不是被批准的商标组成部分之一。
显然,这场旷日持久的“解百纳”商标之争还将继续。而在这场争夺背后,是高达30亿的市场蛋糕。据中国酿酒协会的统计,2007年我国葡萄酒销售规模约为150亿元,其中“解百纳”的市场份额就高达30亿元。
点评:商标之争的背后更多的是利益角逐。商标意识是企业长期培养并容纳的一项重大事件,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很多企业只看到名牌的巨大经济效益,而不想花时间和精力踏踏实实来培育一个商标,这种对的忽略导致在自主创新的路上受阻。商标的成就笔者希望中国葡萄酒行业整体往前看,走有中国特色的创新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