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持股为电企改革破冰

   2023-01-12 互联网7470
核心提示:2002年底开始的电力体制改革在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中徘徊一段时间了。接下来,输电、配电环节的改革是否能有效推进,直接决定了电

    2002年底开始的电力体制改革在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中徘徊一段时间了。接下来,输电、配电环节的改革是否能有效推进,直接决定了电力体制改革能否按照既定的原则和方向走下去,甚至影响到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能否有效地巩固和发挥。而在输电、配电环节的改革中,必须有效分离辅业企业,只有如此,才能真实地反映各环节的成本。在电力辅业中,由于电力多经企业的复杂性、敏感性带来了改革的艰巨性。

    由此可见,电力主多分离改革是电力行业改革的重要环节,又是异常困难的环节。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在过去几年曾经在这方面多次提出要求,但是成效都不明显,让人们对电力改革的有效推进增添了更多的忧虑。2008年10月份出台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对规范目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问题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对于电力系统而言,该政策直接指向了广泛存在于整个系统的多经企业改革问题。此次重点是清理电力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的多经企业股权问题,以禁止关联交易行为的发生,从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电力企业职工持股的广泛存在客观上阻滞了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从现状看,电力企业职工持有多经企业的股份已经非常普遍,这种状况的存在已经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了电力企业的进一步改革。因为电力多经企业的非市场化运作,在产权、资产、业务、人员、管理等方面与主业的复杂牵连,客观上与主业形成了一种非常畸形的关系。由于巨大的关联交易存在,客观上导致了电力主业的成本核算失真,从而影响市场化的电价机制形成,由此成为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障碍。从电力多经的历程来看,电力多经的发展与电力系统的历次改革有很大的关系,最初是从电力主业人员的分流安置、相关配套任务的完成等目的出发,兴办了一批集体多经企业,后来出于提高电力主业职工待遇的目的,通过电力主业职工集资组建了一批产权上独立的民营多经企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自2002年国家推进新一轮体制改革之后,电力多经企业发展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规范,反而由于种种原因显得更加“突飞猛进”,这种现象在电网企业中尤为明显。由于过去几年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这些多经企业凭借和电力主业的密切关系,在业务方面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客观地分析,相当多的电力多经企业虽然在法律意义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企业,但实际上在人员关系、公司治理、资产管理等方面依然无法与相应的主业真正分开,尤以利用电力主业垄断特点进行的关联交易的业务运作最为突出。从这个意义上讲,电力多经企业往往发展速度很快,有些规模已经很大,但其真正意义上的市场能力是不足的。电力多经企业的“肆意”发展,一方面影响和阻滞了电力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巨大流失,仅是这种流失是流到一个巨大的群体,而不是少数人。从更深层次的视角看,这种现象的延续影响公平、正义社会的形成,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意见》明确了电力多经改革的原则和导向

    2008年年初,国务院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电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主要是针对电力系统的电网企业职工投资发电企业,以及发电企业职工投资“一厂多制”企业的行为作了限制和要求。2008年10月份,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则是从面上出台的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的统一规范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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