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之际,如果来回顾近几年国内外企业的危机公关事件,我们就不难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危机公关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而伴随网络、媒体等因素的推动,企业危机公关的具体形式与发展过程也呈现出越来越复杂的趋势。在这种形势之下,企业管理者的危机公关意识也要不断加强,以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企业危机公关事件。
说到危机公关应对,令人不无遗憾的是,纵贯国内企业危机公关理论界,目前尚没有得到企业管理者普遍接受的危机公关应对理念,但却有一个曝光率非常高的“危机公关5S原则”,它是由自称“危机公关第一人”的某公关公司董事长所创导的。除了在危机公关应对方面推出了“5S原则”外,此人还在企业危机预警管理方面推出了“6C原则”(为便于理解,笔者将两原则合称为“CS原则”)。近日,针对近期网络上热炒的“华南虎照”事件,此“第一人”又一如既往用CS原则进行了点评分析。这一号称“填补了我国危机管理理论研究空白”的“CS原则”,真的能帮助国内企业从容应对危机,化险为夷吗?
接下来,先让我们结合具体的企业危机公关案例,来对“CS原则”中的“5S”原则(承担责任、真诚沟通、速度第一、系统运行与权威证实原则)进行分析。
5S:华丽装饰品
2006年春,全球隐形眼镜行业的龙头老大——博士伦受困于源自于新加坡市场的“润明全护理液真菌感染”事件。2006年2月,新加坡约80名隐形眼镜使用者陆续出现眼角膜真菌感染,其中75%的患者使用博士伦的润明水凝护理液,新加坡卫生部要求公众暂停使用这种护理液;2月20日,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就新加坡事件,对中国消费者做进一步的说明,所有产品正常销售;2月22日,中国国家药监局着手调查博士伦润明水凝护理液;从2月24日起,上海、黑龙江等地陆续发现润明全护理液使用者存在不同程度的角膜炎和睫膜炎;3月15日,由于发现真菌性角膜炎病例,马来西亚卫生部决定从市场上收回博士伦润明护理液;4月10日,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宣布,由于被怀疑可能与眼部罕见疾病相关,博士伦公司将主动暂停旗下润明护理液的发货;4月12日,北京博士伦宣布,将停售进口的“润明护理液”,国产品正常销售;除了新加坡以外,马来西亚、美国等地纷纷停售该产品;5月10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叫停国产润明水凝全护理液;5月17日,博士伦宣布在全球市场永久性回收“润明”水凝护理液。
针对这一事件,“第一人”的点评是符合“5S原则”中的承担责任、真诚沟通与系统运行等三原则,那么在此笔者要问既然已经符合了“5S原则”中的三个原则,为什么最终在这一事件中,博士伦还是以在全球市场永久回收润明护理液的败局而告终呢?此时,可能会有人反问,这是因为还没有符合另外两原则——“速度第一”与“权威证实”。
对于博士伦案中的“速度第一”原则,笔者非常认同,但对于“权威证实”原则却存在异议。按照“第一人”的思维,既然是可以在所有危机公关案例中通用的原则,那么“权威证实”原则应该同样适用于2006年的“欧典地板”事件,为此“第一人”点评为“在央视曝光后,一些对欧典的不法行为睁只眼闭只眼或干脆与欧典穿同一条裤子的单位纷纷明哲保身,这无异于是给欧典这种擅长灰色通关的企业一个深刻的教训”,但实事上这一事件根本无需什么权威证实,为什么呢?因为真正的“权威证实”原则仅适用于直接因产品质量或某成份需要界定、测量的产品类企业危机公关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