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在商场上攻城掠地,对于赚钱当然是韩信将兵,多多益善。但是当形势差强人意,老板又在锐意进取的时候,面子似乎比盈亏更重要。即使他已经知道自己误上“贼船”,只要能够给上级,给追随者一个“交待”,面子上能过得去,他还是愿意将错就错的;否则他就会采取反击措施,以证明自己的英明。无论是合作还是反目,自己都要做一个能够有所交待的赢家,给自己挣足面子。这是值得警惕的。
我所经办的一个案例就可以说明这一点。
省城某合资公司的辛老板找到我,说他在山区小县投资的一个锑矿项目遇到了麻烦,让我协助处理一下。原来,合资公司辛老板是中方国有股东的代表,上级主管部门与一个山区贫困县结成了帮扶“对子”,有关领导向辛老板介绍了这个锑矿项目,要他酌情参与。辛老板正需要在上级那里展示自己的开拓精神,慨然允诺投资60万元。第一笔投资注入后,国际市场锑矿的价格开始下滑,辛老板倒也沉得住气,决心再投入20万元提炼精锑,待价而沽。但是锑矿厂厂主却把20万元提炼精锑的专款挪用了。直觉告诉我,辛老板投资有误,上当了,主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辛老板同意我的看法,不过他说:我把这家伙叫来了,再跟他谈一次,你也参加。
在我看来,这应该是一次艰难地谈判,提前为据理力争在有关法律依据上做好了准备。不过,在谈判中,辛老板却采取了一种“怀柔”的政策,对锑矿厂厂主说;“这么热的天,把你请到省城来,辛苦了。明天我领你去看一套房子,你要是满意,我就给你把房子留下来。”我合上了自己的卷宗,正不知如何插嘴的时候,辛老板谈到了实质问题:“矿厂已经开出了一批锑矿,应该由我们负责销售或者联系冶炼,至少可以先运到我们公司”。锑矿厂厂主倒也痛快地答应,只是强调矿上有困难,工人几个月没开工资,生产难以为继。那意思是说,辛老板得继续投资,否则已经开出的锑石就运不出来。过去的投资血本无归,还要继续往里面烧钱,这怎么可能?双方僵持到深夜。还是辛老板做出了让步,答应提供一笔生产周转资金,条件是已经开出的矿石交由公司控制。
本来,辛老板早就安排有几个人常住矿山,指定有一个经营部长在负责,辛老板却决定由我代表他全权执行这次“怀柔”谈判结果。我不辱使命,进了矿山之后,很快发现了一个问题,锑矿厂厂主已经将矿石转移到县城一个仓库,正准备把它卖出去。我在第一时间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辛老板,辛老板立即决定,停止合作,马上起诉,通过法院把矿石运回来。
辛老板这次态度为什么这么坚决?既知今日,何必有那次“怀柔”谈判呢?那位经营部长道了出其中的奥秘:辛老板的眼睛就盯着这批矿石,只要能把这批矿石控制住,他就可以给上级主管部门,给合资方,给大家一个交待。我明白了,所谓的提供一笔生产周转资金就是为挽回面子忍痛付出的代价,不过我还是有些不解:“近百万元的投资换回一堆烂矿,能交待过去吗?”那位经营部长嘿嘿一笑“这批矿石到底值多少钱,可以由辛老板自己说末。可惜锑矿厂厂主连这点面子都不给,难怪辛老板要摊牌了。”行内的人都明白,按照锑矿当时的价格,这批矿石的价值远不能弥补近百万元的投资。但是后来的事实证实了经营部长的猜测,辛老板认定锑矿的价格要上扬,要翻好几倍,到那时再出手,价钱就会超过投资额。如此一说,一个投资“”就演变成了“囤积居奇”的“佳话”。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辛老板也算是仁至义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不得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