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正风卷残云一般掀起消费和生活方式的大变革。如何更有力、有效地监管电子商务,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为摆在相关部门面前一道亟待破解的新课题。
电商立法难产,监管“后盾”不强
“从法理上讲,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实体市场监管、颁布的法律法规,也同样适用于网络交易。但网络交易投诉确实还存在着跨地域、取证难等问题。”市工商局副局长刘森介绍,早在几年前,电商监管问题就已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为完善监管电商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曾在北京邀请电商企业代表座谈,研究电商立法事宜。但是,一些电商企业对此并不支持,电商立法至今难产。
“没有强有力的法律做后盾,调解很难进行,有时还得看人家脸色。”市消协相关人士感慨,各地的大电商企业基本都是当地的纳税大户,能量都不一般,有的当地政府和执法部门也会有意无意地进行保护。消费者一旦和异地电商发生纠纷,指望消协通过电话协商调解,经常会一拖好长时间,耗不起的消费者最终只得放弃维权。
“无照经营”成常态,增加网购监管难度
没有准入门槛、无照经营,这是困扰电商监管的另一难题。
一些卖家在网上虚构信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旦被揭露了,只要关掉网店,重新注册一个,又可继续经营。正因为如此,消费者在网上遭遇“假冒伪劣”之后,维权的难度很大。
从2011年底开始,省、市工商局就联合推行了电子营业执照,倡导电商企业在网上和现实中一样“亮照经营”。但至今,我市只有200多家电商主体自愿办理了电子营业执照。其中原因,一是因为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要求网店经营者必须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二是许多网店经营者担心登记注册会和缴税“挂钩”,对此也不积极。
“要监管,首先要摸清到底是哪些人在网上卖东西。”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乔晓明介绍,去年市工商局加快了“网络经济户口”建设进度,目前已核实备案经营性网站主体数据3700多条。
南京正搭建网购纠纷处理电子平台
尽管电商监管困难重重,但面对逐年暴增的网购投诉,消费者日益强烈的维权呼声,相关部门也在探索、创新监管方式。
举措一 经营主体准入——省工商局前不久出台规定,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加强对平台上的自然人网店经营者的监管,包括督促其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对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要求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网络交易平台应当督促网店经营者逐步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专门设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
举措二“抱团”监管——去年底,苏、浙、沪三地工商部门建立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协作机制。三地工商中有任何一方在查办网络违法案件过程中,因网络经营主体跨地域经营等情况需要对方协助时,另一方都将积极协助。
举措三 网购纠纷处理试点——市工商局眼下正在推进“网络交易纠纷调解和法律咨询服务试点”项目建设,为网购纠纷处理搭建电子平台并建立相关标准和机制。现在消费者投诉电商企业,工商部门主要靠人工去跟踪督促解决;以后通过与电商企业建立电子平台对接,即可实现对电商从进货、仓储、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全程监控和随时查询跟踪。相关标准和机制建立后,还有望向全国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