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FORM L): 自2011年8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哥斯达黎加的符合中哥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产品享受Costa Rica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于2011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使我国出口到Costa Rica的产品能够享受《协定》项下关税优惠待遇,自2011年8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Costa Rica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 # 出口世界各国所需清关产地证明、贸促会认证(CCPIT证明书) 、使馆认证、实地熏蒸、CIQ装运前检验等均可出具,欢迎咨询。 # 广东贸促会.广东商检局办理,全国通用. # M.o.b: 135-3303-3107,Q.Q.: 190-3931-993, # T.e.l: 020-2988-9294 # 价格全国最优,欢迎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