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原产地证FORM B,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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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16-03-2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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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其峰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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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柳勇 (先生)   业务经理
详细说明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FORM B:
目前适用于对印度、韩国、孟加拉和斯里兰卡出口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降税幅度从5%到100%不等.

《亚太贸易协定》的前身为《曼谷协定》。2001年5月23日,中国正式成为《曼谷协定》成员。作为中国参加的第一个区域性多边贸易组织,《曼谷协定》在中国关税史上具有重要地位。2005年11月《曼谷协定》第一次部长级理事会在北京举行,《曼谷协定》正式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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