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战略总结四句话

   2023-01-12 互联网7110
核心提示:  什么是企业的营销战略?   简单讲就是三个圆的重叠。     第一个圆是企业的激情梦想,我们称之为“想做的”。   这

 

  什么是企业的营销战略?

  简单讲就是三个圆的重叠。

  

  第一个圆是企业的激情梦想,我们称之为“想做的”。

  这一点不必过多解释。但在现实中,不少企业只根据“想做的”就设定了自己的战略,这显然过于草率。

  第二个圆是企业的先天基因,我们称之为“能做的”。

  企业成长和个人成长是一样的道理,先天基因不同导致擅长的地方不同,发展方向当然要有所区别。

  潘长江不应该硬要学打篮球,否则不但不容易成功,而且很容易被姚明们踩倒受伤。

  而姚明则不应该去学跳水,别人空中转体两周半、三周、甚至“一个月”都不是难事,而姚明转体一周,就可能砸到观众席上了。

  国内企业愿意“一窝蜂式”地定战略,盲目照搬别人的所谓先进理论、成功经验。

  一说渠道为王就都去拼命建网络,一说品牌为王就都去拼命打广告,一说深度分销就都去搞市场下沉,搞得家家战略趋同,个个模式标准,大家都是一脑子浆糊,最后只能挤到一座独木桥上去打价格战。

  这都是由于未能发挥自身基因优势的原因。

  第三个圆是行业的发展趋势,我们称之为“可做的”。

  如果说前两个圆是从企业内部出发,这第三个圆就是从外部出发,考虑行业的走向和成长空间。

  上世纪90年代中期,BP机生产企业如日中天,但由于手机技术更新换代的影响,最终整个BP机行业都消亡了。其中只有少数厂家转型成功,继续生存下来。

  这就是说,除了自己“想做的”、“能做的”,还要看未来环境允许不允许,可做不可做。

  营销战略要有前瞻性和提前量,这和人们炒股、炒楼是一个道理,当“傻子都赚钱”时你进入,就会发现“自己成了傻子”。

  综上所述,营销战略是“想做的”、“能做的”、“可做的”三个圆汇聚、重叠的部分,这部分很小,但这才真是企业所需要的,我们称之为“该做的”。

  那么,如何找到企业“该做的”的事情呢?

  笔者提出四种解读方式,权作一家之言。

  

  一、不可误读战术为战略

  战略与战术的最大区别,就是前者可以形成巨大合力。

  简单讲,就是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上,聚集企业研发、生产、物流、营销多部门的力量,打一场轰轰烈烈的歼灭仗。

  这可以用管理学中的“蓝彻斯特平方原理”来表述。

  “蓝彻斯特平方原理”起源于二战中飞行员战术的运用。日本学者其后将之应用于营销,美国库普曼教授、戴明博士将其发展为商业竞争战略模式。

  举一个简单例子。

  假设战场上红方三个师,黑方一个师,双方每个师战斗力基本相同。如决战当然红方胜,但问题是红方把敌人全部歼灭掉,自己还会剩下几个师呢?

  关于这个问题,营销老总们的直观判断各有不同。

  有人说,还是三个师。这显然不对,古语说 “杀人一万,自损三千”。不可能一点损失没有。

  有人说,剩两个师。这也很可能不对。如果是3-1=2这样的简单问题,根本没必要探讨。

  还有人说,剩下一个师,这就更不对了。你三个人打人家一个,最后你死的比别人还多,未免太窝囊了一些。

  说四个师的就更离谱了。那一定是把对手招降了,属于思想政治工作做的好,更不在讨论之列。

  “蓝彻斯特平方原理”表明,应该还剩下2.8个师,换言之,红方仅损失0.2个师的兵力,就消灭了全部敌人。

  也就是说,部队战斗力和数量之间是平方关系。3的平方减去1的平方,得数为8,而8则近似等于 2.8的平方。

  换一种情况,如果红方还是三个师,而黑方是六个师,红方采用每次打一个师的方法,不但可以消灭敌方六个师,而且自己即使不补充兵员也还会有一个半师以上的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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