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应向最高院申诉
今年春节后,许霆委托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代理他的申诉案,律师黄智鑫告诉记者5月13日已将申诉材料送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记者:你们提起申诉之后,广东高院立案了吗?
黄智鑫:他们收下了材料。
记者:但是还没正式受理是吧?
黄智鑫:对。
记者:高院有没有说多长时间通知你们是否立案?
黄智鑫:没有书面的回复,只是电话说这个案子应该向最高院申诉,因为这个案子是最高院核准的。我们不同意,因为这个案子终审法院是省高院,我也是在省高院通知之后我交了一个书面代理意见,就是这个观点。
黄律师始终认为许霆无罪。
黄智鑫:柜员机出错,银行也应该承担风险、承担责任,盗窃等于银行把自己应该承担的风险给转移了。
许霆也知道申诉立案不是很容易,但他说申诉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赔偿,也不是为了名誉,而是为了把事实搞得更清楚,也希望通过这次审理能把案子搞得更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专家:申诉是当事人的权利
姑且不论许霆是不是有罪,在一起案件已经判决,当事人已经服刑期满的情况下,还可以继续申诉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解释说,申诉是许霆的权利,至于能不能成功,很难说。
陈卫东说,这个案子在当时处理时一定是考虑到了案子的特殊性质,也考虑了社会的民意,所以判5年已经是非常轻了、非常慎重了,案子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作了兼顾。现在申诉,他有权利申诉,能不能申诉成功,还有待于司法机关进一步审查。
许霆的律师提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曾表示,许霆案是由最高院核准的,应该向最高院提起申诉,而不是广东省高院。那么,许霆到底要向哪一级法院申诉呢?陈卫东也给出了他的建议。
陈卫东说,许霆申诉应该从作出生效判决的那个法院来开始,而不能越级申诉。如果是广东省高院二审判决,那就应该从高院开始申诉,申诉不服,或者被驳回、不服,再到最高法院申诉。
一项“许霆申诉要求旧案重审有意义吗?”的微博投票中,95人参与投票,其中85人认为有意义,表示支持,占到总投票数的89.5%。
据《法制晚报》《羊城晚报》
2006年4月21日
许霆与朋友郭安山利用ATM机故障漏洞分别取款17.5万元和1.8万元,后携款潜逃
11月7日
郭安山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7年5月
许霆潜逃一年后落网
11月6日
广州中院公审许霆案
12月初
广州中院一审以盗窃金融机构罪判处许霆无期徒刑
12月
该事件被媒体披露后引起各方热议,多数认为判刑过重
2008年1月初
许霆案进入二审程序
1月10日
许霆案被裁定发回广州中院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