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业务学习,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今年来,我和党组一班人在提高业务素质方面,从“听、说、读、写、学”五个方面做文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听,即要求党组成员抽出一定时间旁听案件审理,并虚心听取富有审判经验的同志传授审判经验。二是说,即在要求党组成员每年亲自办理不少于5起案件的同时,还要经常与干警们交流业务内容,做到不耻下问。三是读,即要求党组成员必须阅读大量的业务书籍,以拓宽知识面。四是写,即要求党组成员亲自撰写一些法律文书,并结合典型案例,从立法本意、法律条文的适用、具体操作等方面撰写调研文章。今年以来,我亲自撰写的《司法为民思想的内涵及其实践意义》一文,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法院“司法为民”理论研讨会上荣获一等奖,我撰写的《着眼制度创新确保司法公正》被《××日报》理论版刊发,另外调研报告《关于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调查与思考》已被选送到省高院参加评比。五是学。党组在院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要拿出部分资金,鼓励班子成员参加自学考试、函授学习和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等学习活动,借以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并鼓励干警积极参加高学历学习,现有11名干警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习,32人参加本科学历教育,10人参加相当于本科学历的专项培训。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水平。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根本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原则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因此,我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不”:一是“一把手”不搞“一言堂”。院党组坚持民主议事制度,凡院里重大问题都必须提交党组讨论,“一把手”不搞独断专行。二是党组成员对自己的职责不互相推诿。院党组既坚持集体领导,又要求每个班子成员在分工的范围内敢于负责,大胆管理,做到院党组向上级党组织负责,分管领导向党组负责。三是不闹无原则的纠纷。党组坚持定期开展谈心活动,不仅我亲自谈,党组成员也互相交谈,这样使个别同志的不正确想法和做法能够及时得到较好的纠正,增强了团结意识。一年来,我在坚持民主集中制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