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的4、5月间,正是德隆系“三驾马车”股价爆跌,德隆面对重大危机的时候,与德隆有密切关系的华冠科技及其大股东富华集团难免牵涉其中。在大厦将倾之时,万向三农如何保全属于自己的一份资产?
鲁冠球有鲁冠球的办法:先质押保全资产,然后进行购买。
2004年5月11日,富华集团将其持有的4254.75万股社会法人股股份,占华冠科技股本总额的27.45%全部质押给万向三农,质押期为2004年5月11日至2004年11月10日。仅隔一个月之后,华冠科技于6月12日披露,富华集团因欠款纠纷,其所持有的4254.75万股华冠科技社会法人股中的2995万股(占总股本的19.32%)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冻结期为1年,自2004年6月9日至2005年6月9日。
至于“欠款纠纷”的具体内容,未见披露。但万向三农事先与富华达成协议,质押了富华集团持有的所有华冠科技股份,这体现了鲁冠球在危机面前应变能力。假如不是在富华股权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之前采取了质押措施,万向难免要面对更为复杂的局面。
通过对华冠科技的股权质押,万向三农对获得华冠科技的股权已经胸有成竹。之后通过购买华冠科技的少量股权,万向三农成为华冠科技的大股东,控制华冠科技就显得自然而然。
2004年6月28日,华冠科技发布公告,富华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961万股计6.2%的法人股以每股1.76元价格转让给万向三农,转让完成后,万向三农以占总股本的29.95%的持股成为第一大股东,富华集团以21.25%的持股成为二股东。
看似不多的6.2%的股份,却让双方完成了角色的转换,万向三农由此成为华冠科技的主导者话事人。
隐忍之术
华冠科技于2002年8月29日公开发行股票,但在华冠科技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即实行了股权转让。
2000年6月30日,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黑龙江富华集团总公司以2.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万向集团公司2,375万股;以1.9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哈尔滨曼哈顿多元集团有限公司700万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