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万向集团已经拉开了大规模整合旗下资产的序幕,相关股权类资产开始迅速向万向三农集中———万向集团董事局主席鲁冠球开始在花甲之年筹划属于自己的MBO。
时机选择
从表面上看,上述系列股权转让好象是万向集团把旗下资产“左手倒右手”,实际意义不大。其实不然。
到2004年,万向集团的缔造者鲁冠球已经60岁。时间无情,离开自己一手缔造的“帝国”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但2003年华冠科技年报显示,万向集团成立于1990年,是浙江省大型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4.5亿,创始人及法定代表人均为鲁冠球。这同时也就意味着,万向集团的资产属于集体,其产权是不明晰的。尽管根据公开信息,万向集团由万向经理人发展责任激励会持有100%股份。
而鲁冠球如果在董事局主席任上未能明确自己在万向集团公司的产权地位,则在离开万向集团以后再来获取其产权无疑将更加困难。而万向三农公司的股权结构则非常清晰:鲁冠球拥有90%股份,其子伟鼎拥有10%股份。所以鲁冠球将万向集团所持有的华冠科技股权折价转让给万向三农,实际上是将万向集团的资产产权明确化。
从时间上看,万向三农的成立时间与万向集团介入华冠科技的时间几乎相同,万向三农成立于2000年10月26日,万向集团公司介入华冠科技的时间是2000年6月30日。当时,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黑龙江富华集团总公司以2.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万向集团2,375万股华冠科技股份。
即是说,万向三农完全有可能提前4个月注册,并作为收购主体。
从业务上看,根据公开信息,万向三农的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农、林、牧、渔业产品的生产、加工等,而华冠科技的主营业务也是玉米深加工等农业产业,万向三农与华冠科技的业务方向一致,二者结合有利于双方的发展。
从收购能力上看,万向三农注册资本3亿元,对外投资限额为1.5亿元,完全有能力合规合法地进行收购,为何鲁冠球不用万向三农去收购华冠科技,而是先通过万向集团收购,然后再由万向集团转让给万向三农?原因是,当时进行资产大挪移的时机不成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