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决策层在职能层的支持下有包揽一切事务的倾向,完全奉行自上而下的管理。
再次,执行层权利较小,完全依赖决策层,在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在财务上没有独立性。
最后,组织架构的集权程度高,总部的战略决策可以在下属公司中得到贯彻执行,管理控制严格,组织效率高。
4.2H型结构(HoldingStructure)
H型结构就是母子公司结构,H型结构分权程度高,母公司专注于战略管理,而子公司负责具体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较大的经营自主权,在财务上具有独立性。H型结构适用于规模较大、产业相关性不强的多元化控股公司。
H型母子公司结构是一个普遍采用的集团组织架构,因为其优点是相当之明确的:
首先,形成战略焦点。一般在集团公司的长期经营规划中对各种业务的发展都会有一个明确的政策指导,集团公司可以据此设立子公司来专门针对战略规划中那些需要重点发展的业务。单独设立的子公司不会受到非相关业务的影响,人、财、物等资源配置上的倾斜更加有利于这些重点业务的快速发展,从而巩固并强化集团公司在这一领域的竞争优势,保障战略重点的实现。
其次,规避经营风险。由于在法律结构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依法独立地承担法律所规定的各种责任和义务,这将有效地把集团公司在经营上的风险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因为母公司只是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子公司承担风险,不会因为子公司在经营中的失误乃至失败而蒙受到更多损失,更不会侵害到集团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利益。
再次,顺畅融资渠道。由于集团企业的产权关系常常比较复杂,商业模式也很难一目了然,所以在进行资本市场融资特别是涉及到集团整体上市筹资时,会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而不能如愿。而集团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设立子公司,可以直接满足公司融资的法律条件和市场条件,便于作为进行对外融资的窗口,另外在重组并购上也有类似的好处。




